[2001-12-30] 特首委任授勳事務會委員
【本報訊】政府昨日宣布,行政長官已再委任下列人士為授勳事務委員會委員,任期由二○○二年一月一日起,為期一年。名單包括政務司司長(任主席)、財政司司長、梁振英議員、楊鐵樑議員、王�b鳴議員、鄔維庸醫生。
此外,行政長官委任孔祥勉博士為授勳事務委員會委員,接替利漢釗博士,同時行政長官亦委任民政事務局局長為授勳事務委員會委員。
根據回歸後實施的授勳及嘉獎制度,有關建議是否獲得批准,須由行政長官個人作決定。為確保有關建議一致而恰當,並符合既定準則,有關提名會由授勳事務委員會考慮。政府每年均會頒授勳銜及獎勵,以表揚個人對香港作出重大貢獻,以及盡心竭力服務社群的人士。此外,英勇可嘉的人士亦會獲頒勳銜及獎勵。每年的授勳名單通常在香港特別行政區成立日(七月一日)在政府憲報刊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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