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03-23] 粵公安:居權者逾期或受罰
廣東警方呼籲無香港居留權但仍滯留香港的人盡快返回內地,並保證返回內地後不會受到歧視。並強調寬限期內返內地的滯港人士絕對不會受到任何處罰,而在寬限期後被遣返者依照法規,絕對有可能將受到限制出境等處罰。廣東警方負責人表示,凡是拿香港入境事務處發的身份識別函回來的,都沒有受到處罰,凡符合單程條件的,該受理的,警方都已經或準備受理,中間沒有任何歧視。如果本身不符合條件,希望靠滯留不歸而獲得居留權的想法是不切合實際的。
千三人已返內地申請
據廣東省公安廳出入境處提供的最新消息,在香港終審法院今年初就居港權案件所作出的判決中,有居留權的內地人士千多名,無居留權的內地人士四千多名,其中屬於廣東省的兒童約三百三十九名左右。香港終審法院最終判決,沒有居留權的需要返回大陸。內地公安部本著寬容的態度,提出只要在三月卅一日前返回大陸的,憑香港入境事務處發的身份識別函免予處罰。到目前為止,陸續返回的已有一千三百多名。他們都沒有受到歧視,像東莞的謝麗娥女士、江門的黃先生以及昨天成行的殷雪敏等等,據初步了解,回來後拿著單程證循合法途徑到香港定居的二十二名。此外,沒有申請資料的二一八人,港方要求補充材料的十三人,送香港覆核未返的八人,內地已受理的八人,已受理正在調查中的五十六人,曾經安排了出境或者正在登報紙,準備近期安排出境的廿八人。
廣東省公安廳出入境處溫榮方副處長在記者發佈會上分析,離公安部規定的寬限期越來越近,卻仍有部分人繼續滯留不歸,其原因大致為:一、怕被處罰;二、怕符合條件而大陸公安出入境不予審批或者拖著遲遲不批;三、本來就不具備條件,看在香港滯留下去能否弄個居留權。四、對大陸出入境審批工作還是抱有懷疑的態度,譬如三三九名兒童中有廿八名曾經已經安排了出境或者正在登報紙,但他們仍然滯留香港。
審批不公平可以投訴
溫榮方表示,如果這個分析沒錯,那麼他們的擔心是多餘的。大家都已看到,凡是拿香港入境事務處發的身份識別函回來的,都沒有受到處罰;凡符合單程條件的,該受理的,都已經受理了,該批的都批了,對他們沒有任何歧視。而且,單程審批工作已經十分的公開、透明。如果覺得審批結果不公正,完全可以循正常的途徑投訴、舉報,都會給你一個明確的答覆。如果本來就不符合條件,希望靠滯留不歸而獲得居留權的想法是不切合實際,也是無法實現的,繼續滯留下去不但根本就無法弄到居留權,還會給自己、家人、親友惹許多的麻煩。為此,溫榮方呼籲,為了維護粵港兩地的法治,為了粵港兩地的繁榮與穩定,更為了自己和家人的團聚,經終審法院判決無居留權的內地人士,請在公安部規定的寬限期內盡快返回大陸。最後,溫榮方借此機會,對香港《文匯報》表示衷心的感謝!並表示真誠地希望內地以及港澳地區的媒體以及社會各界一如既往地支持省公安廳出入境處的工作,並及時提出批評,徹底剷除腐敗的根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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