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03-29] 賭王外甥追債千五萬勝訴
【本報訊】賭王何鴻燊的外甥麥家興(十姑娘之子),向上海一名商人追討一千五百萬元欠債一案,昨獲法院判勝訴,與訟人彭明松需歸還一千四百九十萬元本金,另加利息,即需繳付四年內每月累積的一厘息率。
麥家興向與其合作建設上海城的內地商人桂愛珍的丈夫彭明松,追債千五萬元,桂愛珍以往在上海有「民企大姐」之稱,後來因經濟犯罪被判囚九年。
案情指在九三年,何鴻燊在上海發展房地產,透過麥家興同與訟人兩夫婦合作,期間彭明松要求借款,麥家興以澳門賭場的名義開出三張支票合共一千五百萬元。但其後要求歸還被拒,與訟人並稱該筆款項是顧問費。暫委法官姬大維在判詞中指出,根據多方的證供顯示,這三張支票的款項,並非是何鴻燊饋贈給與訟人彭明松及其妻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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