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04-16] 駕駛改進學校年中招標
【本報訊】(記者 甄健輝)專為因違反交通事項扣分司機設立的駕駛改進課程,最快可望在年底實施。運輸署計劃在本年中為開辦有關課程的學校進行招標,預計將會批出四至五個牌照。
立法會在今年二月通過法例,規定因觸犯交通條例而被扣分的司機,可透過參加駕駛改進課程,補回三分,但上課代扣分僅能每兩年使用一次。司機不可以預先儲起分數,抵銷日後違例時被扣的分數。同時,法庭有權命令被扣五分或以上的司機,參加駕駛改進課程,代替扣分。若司機抗令不上堂,最高可被判罰款三千元及監禁一年。
擬由職訓局七月開班
運輸署總運輸主任(駕駛事務)樊容權表示,自有關條例在今年二月獲立法會通過後,該署已開始密切籌備有關課程的事宜。現時該署正與職訓局商討,由職訓局在七月開班,為有關課程的導師進行培訓工作。導師須具有十年以上駕駛經驗,及過去數年並無違反交通規例。樊容權稱,當局將於六月開始就開辦有關課程的學校招標,估計會批出四至五個學校牌照,讓這些學校在年底開辦有關的課程。
樊容權續稱,當局目前仍未訂出課程的具體內容,但初步計劃會包括開車前準備、駛出路口的態度、超速駕駛、醉酒駕駛、跟車太貼等香港司機常犯的毛病。他指參加課程的人士已懂駕駛,課程主要是改善他們的行為,所以主要是在課堂上進行,不會有駕駛訓練。有關課程長約七小時,費用估計約一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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