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04-24] 梁國雄古思堯又入獄
【本報訊】(記者 何子成)「長毛」昨日第三度因蔑視立法會而入獄。多次被裁定蔑視立法會罪名成立的兩名「四五行動」成員「長毛」梁國雄及「道長」古思堯,昨晨被西區裁判法院判處即時入獄兩星期。
裁判官黃汝榮在宣讀判決時強調,香港是一個民主社會,每個人均有表達不同意見的自由,但在行使這種自由時並非毫無限制。市民在表達意見時,應該採用合法的方式進行,同時必須尊重他人發表意見的權利。他又指已考慮以非即時監禁方式處理,但在聽取兩人陳詞後,發覺兩人毫無悔意,亦不願接受社會服務令,因此判處兩人即時入獄。
不願接受社會服務令
梁國雄和古思堯在被判刑後帶離法庭時,仍高呼抗議,聲稱「要全民直選特首」。在場聲援的曾健成及馮智活等不滿裁決,指判刑「太重」,在公眾席舉手高叫並要求改判罰款,遭裁判官警告並由庭警帶離法庭。
梁國雄及古思堯兩人被控於去年十月十一日在立法會施政報告答問大會時,於公眾席上高喊「政府救市不救人,可恥」、「董建華下台」、「設立最低工資」等口號,兩人因蔑視立法會正式被警方拘捕。
裁判官黃汝榮在上月十三日作出裁決,指言論自由並非全無限制,同時亦需要平衡他人權利。兩名被告雖然未有使用暴力,但立法會是代表香港的重要機構之一,而當時立法會內議員及行政長官董建華正在討論一些事項,兩名被告的行為令會議一度中止,確實對立法會構成滋擾,更影響了香港的形象,故裁定兩人罪名成立,法官押後至昨晨判刑。
兩人稱不會求情
昨晨,包括兩名被告在內的十多個「四五行動」及反政治迫害委員會成員,在案件宣判前,帶同一副以白油漆髹上「入土為安」字句的自製黑色棺材,放在法院門外,並高叫「和平請願無罪」等口號。庭上,兩名被告在陳詞時均稱自己不會求情,並表示對所犯的罪行並不感到後悔。梁國雄指這次是「政治審判」,又辯稱在立法會上叫囂,純粹是以「公民抗命」的方式進行和平示威,並無做錯,故法院判處他任何刑罰都是「不恰當」的;古思堯則要求裁判官判刑時「不要手軟」,他會對自己所做的事負責,最終他亦「如願以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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