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05-17] 深推優惠政策增建酒店
【本報記者林嶺深圳十六日電】深圳市關於出讓酒店用地的最新政策日前已通過,將於月內開始實施。
據深圳市規劃與國土資源局局長陳玉堂透露,龍崗、寶安以及東部海岸地區,興建四星級以上酒店的用地出讓將採取最新的優惠政策,無論是通過招標、拍賣還是邀請招標等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一次性付清地價可在中標價的基礎上優惠百分之十五;若選擇三年分期付款方式結清地價的,則第一年付百分之二十,第二、三年分別支付百分之四十地價款額。
另外,根據新政策,新出讓的酒店用地使用年限將從原來的四十年延長到五十年。
可三年分期繳付地價
據悉,以前取得酒店用地,在地價政策方面採取與住宅用地相同的政策,即一次性交清地價,五天內到賬。
深圳市規劃與國土資源局鹽田分局局長吳合生表示,採取更優惠的地價政策,更靈活的地價支付方式,延長酒店經營年限等將對深圳的酒店業產生重要影響,將更好地促進深圳酒店業乃至旅遊業的發展。
據悉,今年深圳市計劃在中心區、鹽田和寶安共推出四幅酒店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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