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05-29] 三倍市價收購被責賣大包 放大圖片
灣仔重建區內的建築物中不少樓齡超過四十年,僭建物俯拾皆是,樓宇內殘破不堪,居住環境欠佳。
三重建區住宅物業收購價約相當市值三倍,統一以單位實用面積每平方呎由四千二百九十元至三千二百元不等作準則,當中以灣仔區呎價最高。自住的業主亦會獲得以同區七年樓價,扣除物業市值後差額的自置居所津貼,及最少十萬零五千元的額外津貼;出租物業業主則可獲數額等於一半的自置居所津貼及八萬元的額外津貼。
商舖方面,自用業主將會獲物業市值及另加百分之三十五的額外津貼,或相等於應課差餉租值四倍金額並以兩者中較高為準,大部分商舖市值約為二百萬至六百萬之間。若業主不滿賠償金額,可於回覆期六十天內聘請測量師估價一次,有關費用會在達成協議後由市建局支付。
由於賠償慷慨,有四十年舊樓竟獲賠可買新樓的金額,當時曾被人責為「賣大包」,甚至有人指全世界都沒有那麼慷慨。市建局預計將要花費合共十億元,以收購重建區內所有的住宅及商舖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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