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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5月29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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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05-29] 業主租戶各有不同意見

本報記者 梁永樂 黃錦佳

 市區重建局重建灣仔、大角咀和深水步在即,市建局按七年樓齡計算賠償金,不少業主表示,賠償金難以在同區購回同等面積單位。昨日是接納賠償金的最後期限,重建區內的業主有的已接受賠償等候搬遷,另有業主則繼續抗議市建局計算賠償方法。

 馮先生於灣仔船街從事印刷行業逾十九年,市區重建局計算馮先生地舖連閣樓兩層面積約千多呎,共賠償六百六十萬。他對賠償感滿意,並已經與政府簽署接受賠償的承諾書。他認為,現時商舖建於六十年代,至今樓齡已近四十年,所以認為政府承諾賠償金額尚算足夠。

 羅先生租用大王西街地舖經營機械維修超過四十年。他透露,由於該舖的業主阮先生及鄧先生對政府賠償感到不滿意,所以仍未簽署承諾書。他說:「兩位業主都不滿賠償金額,已聯同其他業主進行抗議。」羅先生指,由於業主未接受賠償,所以仍未交代對他的賠償細節,他對此感到十分徬徨。

 大角咀受影響的業主楊太說:「我個單位有五百幾呎,只得九年樓齡。市建局估每呎只值三千四百元,但我自己的測量師卻估成四千一百元一呎,你叫我怎樣接受賠償呢?真的不忿氣。」

 在深水步擁有車呔舖的馮先生說:「雖然,我間舖只得百多呎,但我們兩代十口的生計全部依靠這間舖的生意。現在市建局估我間舖只值五十萬,我一年生意額都不止這個數目啦!而且,車呔舖要取工廠牌才可以營業,又有不少重型機器,又要泊車位,我根本沒有可能租新落成樓宇去開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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