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05-30] 三當事人齊斥傳媒失責
本報記者 黃錦佳
林競業墮樓一案,隨著死因研究庭的裁決而曲終人散。整個聆訊過程吸引大批傳媒大肆報道;更將焦點集中於三名的關鍵證人:翁靜晶、劉家良及林笑美,對他們進行貼身追訪。
可惜他們全不為記者「專業精神」所動。林笑美自去年事發至今,貫徹其低調作風,在整個聆訊過程中都未有露面,只委派律師代替她在法庭上讀出其書面證供;劉家良也是如此。即使於聆訊首日願意親自出庭作供的翁靜晶,也特別提早一個多小時進庭,以避開記者的「騷擾」;就算午飯也「躲」在法院大樓內,令法院內的二十多位記者難覓其芳蹤,無法「埋身」以取得第一手資料,大家都徒嘆奈何。
三個人雖以兩種不同方式作供,但他們都不約而同地指稱,傳媒揣測性的報道應為事件負上最大責任。翁靜晶於庭上作供時稱,過去七年,「聰明」的傳媒不僅時常跟蹤她,更在其寓所外安裝攝錄機,甚至發恐嚇信逼她答應接受訪問。
劉家良在書面口供中也承認,翁靜晶兩段廣受傳媒報道的緋聞,包括前年七月,翁靜晶被傳媒拍攝到一張她由一名律師接送上學的照片;以及去年八月,她又被發現與其上司林競業出雙入對的照片。令劉家良覺得「好冇面」之餘,更盯緊妻子的行蹤,甚至因林競業的緋聞而提出離婚。至於林競業遺孀林笑美相信,林競業和翁靜晶只是單純的上司與下屬關係,報章的傳聞只屬傳媒渲染。她直指,林競業是傳媒錯誤報道的受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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