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06-12] 港大挾人情癡曾闖禁區
【本報訊】上周六在港大校園陸佑堂中文系辦公室內以刀挾持一名女職員的男子,昨日提堂,被控非法禁錮他人、傷人及藏攻擊性武器三項控罪。法官以被告精神有問題為理由,不准被告保釋,還押小欖羈留中心,等候本月二十五日再訊。
被告劉家銘(三十一歲)於六月八日在香港大學陸佑堂三樓求見一名心儀的普通話課程女教師,但女教師不在香港,他要求取該女教師的電話號碼未果,便以利刀挾持一名女職員,五個小時後才被制服拘捕。
男子昨日提堂。法官指,由於被告於六月五日曾闖入機場禁區,被罰款三千元,正常人不會如此短時間連犯兩案,相信他獲保釋後會再次犯同類案件,故要求精神科醫生報告及反對被告保釋。案件押後至六月二十五日再審,被告須還押小欖羈留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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