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06-19] 綜援金擬按通縮調低
【本報訊】(記者 梁永樂)失業率持續高企,目前領取失業綜援的個案高達三萬四千多宗。社會福利署署長林鄭月娥曾表示,留意到有領取失業綜援的家庭收入,比靠工作維生的家庭為高。社署正檢討有關政策,考慮根據通縮調整綜援,及鼓勵失業人士尋找工作,希望減少失業領取綜援個案的數目。
領綜援好過打工引關注
上月成功申領綜援的總數再創新高,達廿五萬二千六百七十五宗,新增的二千三百多宗個案中,佔五成四的原因是失業需要領取綜援,截至五月底因失業領取綜援的個案共有三萬四千三百多宗,佔領取綜援總數的百分之十三。
林鄭月娥表示,現時領取失業綜援的個案中,近六成已經領取超過三年,這一類綜援領取者最難幫助。她又表示,已留意到社會出現不合理現象,低技術人士的薪酬,比現時部份失業綜援領取的金額低。林鄭月娥承認,由於現時經濟不景,低技術和低學歷人士的薪酬,比現時一些失業人士領取的綜援金額低,現時一個四人家庭平均每月可領取一萬元綜援金,比一般低學歷人士的入息僅六至七千元還高。社署現正檢討綜援制度,考慮根據通縮調整綜援金額及鼓勵就業。她強調,檢討現有制度的原因,除降低領取綜援個案的水平外,同時亦檢討就業援助及其他配套援助。
港大社工及社會行政學系教授周永新曾表示,政府應該為領綜援的人設訂時限,例如已領取兩年就不可以再申領,鼓勵他們找工作。他說:「一個人長時間失業,例如說一至兩年,我相信他可以再找到工作的機會很低。」
理工大學講師張超雄表示,香港目前所面對申領失業綜援人數不斷上升,實際上是香港未有完善的社會保障制度的「先天不足」所造成的,失業人士在沒有其他援助的情況下,只有申請失業綜援一途。他認為,政府每年約撥出一百六十億用於綜援,而領取綜援的人士中,七成以上是老人或傷殘,屬政府有必要責任幫助的一群。至於失業綜援則佔百分之十二至十三,約每年需費廿二億,佔每年政府總開支不足百分之一。他指,綜援成為失業人士唯一依賴,失業率高企,領取失業綜援的個案自然會上升。他建議政府可效法外國的失業保險制度,由政府、僱主及僱員分別供款,使失業人士可於半年內領取部分薪酬。
改善經濟才可解決失業
他表示,一個四人家庭帳面計算可領取約萬元綜援,但當中已包括租金津貼,實質每個人每月的資助額約一千八百元,生活其實並不好過。雖然現時市場上薪酬不斷下跌,但就業所得的生活水平仍較領取綜緩為高。他表示,若薪酬水平跌至比領取綜援更低,這不單是社會問題,更是經濟環境的問題,根本解決方法是改善經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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