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07-15] 梁愛詩:反恐非針對個別團體
【本報訊】(記者 黃倩怡)律政司司長梁愛詩表示,立法會剛通過的反恐怖法例,及未來《基本法》第二十三條針對的只是恐怖分子,以及叛國、顛覆等罪行,並非針對個別團體,例如法輪功組織。因此一般市民無需過份憂慮。
她又重申,《基本法》第二十三條有關叛國、顛覆罪行的立法程序,現在還未有時間表,但由於建基於現有法律上,故相信只需花二至三年時間,便能完成整個立法程序。
保安局署理常任秘書長湯顯明昨日在「城市論壇」上,則否認反恐條例立法倉卒。他表示,保安局局長葉劉淑儀曾到立法會參加會議十五次,把在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及二讀三讀的時間加起來,總共超過五十個小時,等於城市論壇兩年的節目時間。他引用英諺:「浪費時間,最終只會被時間所遺棄」,指部分人刻意拖延有關條例的訂立,是毫無意義的。
立法會議員何秀蘭擔心反恐法有關條例牽連太廣,因為根據條例,即使與恐怖分子同屬一個組織亦會被罰。她質疑,若恐怖分子身兼其他身份,例如屋苑住客會所會員、體育會會員,甚至是專業團體代表,或大學校董,那是否所有牽涉的人都會被制裁?她表示,雖然警務處處長曾蔭培日前保證,警方會盡量執法小心,不會牽連到無辜市民,但若要由警務人員行使酌情權,判斷誰是有罪,那絕對不是一條好的法律。
大律師公會主席梁家傑對此表示認同,指政府現在是「立法嚴執法寬」,屬人治而非法治。不過,湯顯明反駁道,政府絕不會「殺錯良民、捉錯好人」,因為被懷疑是恐怖分子的人,在未證明有罪之前,舉證責任仍在政府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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