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07-23] 「法輪功」是社會毒瘤
■郭 平
「法輪功」是社會的一顆毒瘤,可憎的是這顆毒瘤至今仍未徹底清除。
「法輪功」作為邪教,其要害大抵可用「妖言惑眾、禍國殃民」八字加以概括。這一要害,在全世界各地出現的邪教均大同小異,形式或略有不同,本質卻並無二致。
就「法輪功」而言,其頭子李洪志雖已流亡國外,但仍通過各種手段遙控進行破壞社會治安的活動,甚至製造殘害人命的慘劇,包括唆使信徒當眾自焚在內。
古今中外,邪教均有一個類似的模式:以「修煉」糾合教眾,以「治病」誘惑群眾。顯而易見,這兩者都是不健康、不科學的。「法輪功」用以招搖撞騙的手法基本上亦是這兩「招」。所幸者,現時絕大多數人都能夠看清其「騙」的性質,上當的人已日見減少。
「修煉」、「治病」之類其實不值一駁。過去曾有「末日教派」,信徒希望透過「修煉」或「崇拜」等行為,在「末日」降臨時順利「升天」。這是愚昧之極的癡心夢想。至於「治病」,不經中醫、西醫,而改用「練功」甚或服用香灰等「仙方靈丹」,簡直不知所謂。事實證明,許多人因迷信「法輪功」,結果被這樣的「治病」方式給「治」死了。
「法輪功」頭子李洪志現時已成為某些西方勢力策動「反華」的一隻棋子,他自己利用「捐款」享受人生,同時在國外指揮國內信徒無事生非,甚或僱用外籍人士到北京等地公開靜坐「練功」,派發傳單,唯恐天下不亂。更嚴重的是,李洪志竟然收買高科技手段干擾破壞通訊衛星,令人憤慨,是可忍孰不可忍?
對付「法輪功」應有兩種政策:對受騙上當的一般信徒,應予教育,令其迷途知返;對大小頭目及骨幹分子,應嚴懲不貸。「法輪功」這顆社會毒瘤,必須徹底鏟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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