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07-26] 工程限三判 當局擬採納
【本報訊】政府消息指,將工程限於分判三層的建議可以考慮,業界則對建議能否改善拖欠工人薪金情況仍然意見分歧,但勞資雙方都認為強制分判商註冊可以改善情況。
針對建築業的工程層層分判,可能導致監管或支付工人工資時出現拖欠薪金的問題,臨時建造業統籌委員會轄下的管理工程分判工作小組仍在研究如何改善分判制度。對於有建議效法房委會限定分判的層數在三層之內,政府消息指,這是可以考慮的方案,但具體細節仍有待磋商。身兼工作小組成員的建造業總工會理事長蔡鎮華表示,歡迎有關構思,因為限制分判層數,再配以監管分判商聘請工人及工資記錄等措施,應有助減少拖欠薪金的情況。他又認為,亦要對分判商實施註冊制,定為強制性以及訂明分判指引。
另一方面,同樣是臨時建造業統籌委員會成員的建造商會會長黃永灝表示,硬性規定分判限於三層,不一定可以解決及杜絕拖欠薪金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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