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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8月27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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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08-27] 在香港設立小特區的優勢

 百慕達、開曼群島等小島的公司法與香港一樣,但吸引了許多上市公司去註冊,究竟香港的公司法出了什麼問題?如果在基本法框架下,在香港通過法規成立一些小特區,香港便可長期成為內地企業家的資產流向的首選之地……

■黃英豪 黃乾亨黃英豪律師事務所首席合夥人

 香港的經濟雖經過一段長時期的調整,但目前的情況仍然很嚴峻。隨著全球經濟一體化的發展及內地改革開放成效顯著,香港的優勢面臨前所未有的挑戰。要走出低谷,香港的經濟必須尋求轉型,這已是香港整體社會的共識。

 為什麼香港經濟要轉型呢?如何推動其轉型呢?

 過去二十多年來,全球知識型經濟興起,特別是資訊科技業(IT)對工商百業帶來的影響非常深遠,這一改變令香港的傳統行業經營模式受到前所未有的衝擊,不得不考慮跟隨時代的變化而改變,包括了盛極一時的互聯網科技應用。

 由於資訊科技的迅速推廣,為全球經濟一體化鋪設了一條高速公路,令其發展一日千里。每一行業都面對本地的、區域性的、世界性的競爭,無不想方設法去降低成本、強化優勢,以逆境圖存。香港的情況去國際上較發達的國家如德國、日本、新加坡、南韓等類似。特別是亞洲金融風暴後,面臨崩潰的南韓經濟的迅速轉型及南韓人民的眾志成城、奮發振作的逆境求存精神,頗值得香港人借鑒。

港能否成為歐洲的瑞士?

 事實上,香港經濟的轉型在很早之前已經默默地開始了,由製造業佔國民生產總值(GDP)的主導地位演變到現在由服務業(超過本地GDP的百分之八十五)佔主導的局面,我覺得,在此多變的環境下,我們需審時度勢,知己知彼,鞏固、強化自己的優勢。本人是專業人士,從服務業看,香港與內地同鄰近地區相比,香港有獨立的受尊重的司法制度,有以普通法為基礎的國際上普遍認可的法統。以此角度探討,我們能否成為歐洲的瑞士呢?

 作為中國的特別行政區,並是國家最大的自由貿易區和金融中心,我們能否在公司法、稅法等一些法例法規上作一些突破?

 環顧香港的近千家上市企業,為何有數百家都在一些離岸避稅天堂,如百慕達、開曼群島等地註冊呢?為什麼在香港本地營業的企業和港商進入內地投資要使用在英屬處女島、巴拿馬、利比里亞註冊的企業呢?

內地資產流向的首選之地

 上述小島的公司法都與香港一樣,源自英倫普通法的法統,究竟香港的公司法出了什麼問題?我們能否在特區基本法框架下,通過法規成立一些小特區,給一些在內地註冊的企業更多的稅務優惠,更寬鬆的公司運作規條,更具保密保障的金融銀行系統呢?

 如果我們可以如此考慮,我們可長期成為內地企業家的資產流向的首選之地。再說香港目前的遺產稅是處在一個不高不低的局面,每年為政府帶來的只有數億至十數億的收入,我們可否考慮取消呢?

 在強化香港優勢中,政府應更主動地扮演積極的角色,我們龐大的外匯財政儲備,可否將更大的部分直接投資於本地企業、股市及債市?

 在內地部分城市醞釀放寬計劃生育政策之際,香港可否進一步強化區域醫療中心地位,吸引內地孕婦合法來港產子,正如新加坡在東亞國家發揮的角色一樣。

 香港投放了大量的資源在教育上,我們能否成為內地青少年到境外升學首選之地呢?內地在職人士、機關幹部培訓的首選之地呢?

 上述所講的幾個範疇,可由政府主動在政策層面配合並作推動,這對香港經濟轉型及長遠發展有深遠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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