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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9月4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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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09-04] 文匯社評:資助調整適宜 居屋轉租要快

 為了取代原有的自置居所貸款計劃和首次置業貸款計劃,政府擬推出一套全新的置業資助貸款計劃,提供一萬個貸款名額,供月入不超過二萬三千元、資產少於四十八萬元的家庭申請。政府因應經濟環境改變而調整房屋資助政策是必要的,但同時應注意加強市民居住的安全網,協助最有需要的基層市民,不要讓人以為政府是在推卸幫助市民安居的責任。

 政府推出一套全新的置業資助貸款計劃的做法值得支持。首先,原有的兩套置業資助貸款計劃,即房屋委員會的自置居所貸款計劃及房屋協會代辦的首次置業貸款計劃,是適應樓市高峰期的需要推出的一種幫助市民置業的資助貸款安排。現在,樓價以及利息已經大幅下調,加上現時發展商提供多種優惠的付款方式,月入二萬多元以上的家庭完全可以依靠自己的能力置業。舊的資助市民置業的政策明顯已經過時,新安排剔除可以負擔購買私人住宅單位的家庭,讓社會資源分配得更合理,更加貼合社會的需要。

 其次,置業資助貸款的錢來自房委會儲備和庫房開支。從房委會方面說,即使在縮小資助範圍之後,房委會仍然需要就新置貸計劃動用流動資金五十億三千萬元,因免息貸款而損失的利息收入,估計有十六億三千萬元之多。由於房委會收入的主要來源是售賣居屋,居屋的數量正大量減少,將來甚至可能取消,房委會的收入將隨之減少是完全可以預知的事實。雖然房委會現在有三百多億的現金,但收入減少,加上維持公營房屋如公屋維修保養等方面的服務,每年需要大量的補貼。有人預計,房委會的儲備未來幾年內就會耗盡。同時,在經濟不景、財政赤字龐大的情況下,政府用在置業資助方面的開支也將會減少,政府不可能、也不應該用納稅人的錢去資助有能力的人買樓。因應政府及房委會的負擔能力調整置業資助範圍是必要之舉。

 政府在收窄置業資助範圍的同時,要更加注意加強居住安全網的工作,保證有需要的人能夠得到最基本的居住條件。這樣,社會才不會認為政府調整資助政策是在推卸幫助市民安居的責任。目前,一個突出的問題,就是政府要盡快將空置的居屋單位轉作公屋出租。

 由於樓市大幅調整,政府決定減售居屋。現在空置的居屋單位高達二萬個。一方面,私人發展商提供給房屋市場的單位已經過剩,空置的居屋不宜推向市場,否則,會給脆弱的樓市造成巨大的衝擊。另一方面,大量的居屋空置,也是一種資源的浪費。居屋的建屋質素較公屋為佳,所花的建築費用較高,不同質素的房屋應收取不同的租金。若要租住較佳的居屋,大可多付租金。至於經濟支付能力差的人士,不妨租住原有的公屋。這是公平的安排。目前,輪候公屋的家庭有八萬五千戶,平均輪候時間三年。雖然輪候時間較過去縮短,但盡快讓這些有困難的家庭上樓,是政府不可推卸的責任。將這些空置的居屋轉為出租用途,既可以消除樓市方面的一個不明朗因素,避免資源的浪費,又可以讓有需要的家庭受惠,何樂而不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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