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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9月5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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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09-05] 地政總署前督察口供不實

 【本報訊】有兩代「丁屋大王」之稱的王少強,及他現任元朗委任區議員、博愛醫院董事局前主席、廣州市政協委員的兒子王振聲,被控賄賂地政總署前一級督察一萬元茶錢,以取得元朗丁屋發展進度等資料一案,昨日在屯門裁判法院裁決。裁判官指出,案中主要污點證人地政督察的口供不可信,他很可能只為了在「證人保護計劃」中獲優待,希望自己牽涉的另一宗收賄三十萬元案獲得輕判,而擔任證人說謊,王氏父子因此脫罪。

 案情指朱權威負責元朗區地政署處理丁屋事宜期間,因工作認識王少強,九六年某天及○一年七月至九月期間,王及其子兩度給朱五千元,朱每知道深涌等丁屋發展進度時便即時通知他們。

 但裁判官指朱是一個不可信及品格不良的證人,口供時真時假,故朱很可能是為了自己另一宗案獲輕判及外父和妻子不受起訴而作供,並且說謊。今年二月朱在區域法院承認九七至去年收受多名發展商共三十一萬元利益,協助加快批出丁屋「滿意紙」,尚未判刑。

 因此,六十八歲王少強及四十歲王振聲各一項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罪均罪名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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