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09-05] 政府應支持物流業發展
■羅煌楓 佐川急便(香港)有限公司社長
香港要繼續拓展和鞏固面向全球的經濟地位,最佳辦法就是向內地開拓更加廣闊的經濟腹地,集聚更多更密的物流,吸引買家將貨物目的地中心遷往香港,將目的港工序搬往香港進行,並且發展成地域性分配中心,以現代物流鏈管理來擴大香港經濟規模,促進復甦和轉型。
經過二十多年高速發展的珠江三角洲,擁有五千萬人口和二千五百八十億美元的整體生產總值,已經成為世界製造業中心之一。珠三角與很多西方國家比較,也可算是一個頗具規模的經濟體系,更值得重視的是其製造業的潛力還在不斷釋放出來。面對這種形勢,香港位處珠三角要沖,是內外經濟活動流通的要道。香港完全有條件發展成為物流樞紐和分配中心。
香港物流業的運作成本偏高,以貨櫃碼頭為例,因為土地供應不夠,貨櫃重重疊疊,搬上搬下,提高了運作成本。由於內地在各方面成本均比本港低,若政府不研究如何以低價提供土地予物流業界運作,前景將難以樂觀。發展物流業的許多工序均需要土地,香港並不缺乏土地,香港之土地總面積為一千零九十八平方公里,已用土地面積僅為一百八十二平方公里,不足百分之十七,政府沒有必要「惜土如金」。政府應如六十年代扶助工業般,讓業界以低息及分期付款取得土地,以發展物流設施,此舉將有助業界處理更多貨量,發展高增值物流服務。
此外,由於香港的勞工法例依循普通法的慣例,有六年的追溯期,但六年來香港經濟急遽下滑,例如不少當年經濟環境好的兩地司機向僱主索償,香港現時便有兩百多間行走兩地的貨運公司因此要結業。在九十年代,兩地貨運公司採取司機承包制,一單生意的二、三成收入會判給司機,但無福利和「補水」,當年的貨運司機收入都很好,因此不在乎無福利和「補水」。但到了現在,經濟不景,司機收入遽降,便有司機利用六年的追溯期,追討過去的福利和「補水」。由於司機多可申請法律援助,僱主則未必有能力支付打官司的費用,因此不少僱主選擇了結業一途。所以,這項勞工法例對行業造成很大傷害,有必要檢討和修訂。
總之,政府應改善土地政策和勞工法例,扶植物流業發展。若任物流業自生自滅,缺乏土地和過時勞工法例等束縛,將令物流業發展舉步維艱,香港就很難發展成為物流樞紐和分配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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