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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9月7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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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09-07] 文匯社評:兼顧勞資利益 加強分判監管

 鑑於建造業不斷發生地盤分判商「走佬」、拖欠工友薪酬的事件,特區政府計劃今年底開始推行分判商的管理制度。政府重視完善分判監管制度,有利於建造業的健康發展。

 建造業所出現的拖欠薪酬問題,與行內實行的分判制度有直接的關係。但建造業界的承建商和工會人士又都認為,分判制度必須保留。分判制度存在的最大原因,就是總承建商不用固定聘請長工,可以降低經營成本。在經濟不景,各行各業都在減少支出,工作外判已成為大趨勢的情況下,要求建造業取消分判制度,並不利於建造業的發展。注意兼顧勞資雙方的利益,完善分判制度,既降低建造業的經營成本,又保障建造工人的利益,應該是政府和業界共同的目標。

 一方面,加強監管分判,要有利於降低成本。現有分判制度的一個突出問題,是中間剝削太多。有的工程甚至出現十五判之多。有些分判商不做任何實務,只是作為中間人抽取分判佣金牟利。這是造成後面的承包商銀根短缺甚至虧本經營的重要原因。政府準備要求總承建商及分判商必須參與所承包合約中的一部分工程,以排除那些空拿分判費的中間商,減少分判過程的中間剝削,降低成本。這是很有必要的。

 另一方面,加強監管分判,要保障工人的利益。建造業不斷出現地盤分判商「走佬」、拖欠工友薪酬的事件,最大的受害者是那些處於社會底層的建築工人。正因為如此,社會輿論對不良僱主深惡痛絕,對分判制度大加鞭韃。針對這種情況,特區政府計劃今年底開始推行分判商的管理制度,要求總承建商在競投政府工程合約時,必須同時列出分判商的名單及負責的工種,倘發生欠薪等問題,政府及有關方面可以作出跟進。當局又會要求總承建商在地盤設立「舉報點」,方便工友及時舉報拖欠工資的分判商,以便總承建商及時處理,避免事件惡化。這些措施有利於保障工人的權益。

 當然,上述的措施只是臨時應急的治標之法。從根本上來講,完善分判監管制度,必須實行分判商註冊、建築工人註冊等制度。實施分判商註冊制度,規定必須擁有一定資金、管理經驗的公司才可以註冊。這樣,才能確保分判工程的質素,防止「短樁」工程和「走佬」情況的出現。實施工人註冊制度,既可以提高建造工人的專業地位,也可以有效打擊地盤黑工。

 建造業是香港的一個主要行業,對整體經濟發展和工人就業有重要影響。而建造業的分判問題存在已久,社會上要求改革的呼聲也一直不斷。早在前年四月,董特首應社會要求成立了建造業檢討委員會。去年初,該委員會提出了全面改善建造業的建議。問責制官員上任之後,積極回應社會的訴求,馬上籌劃推行監管分判商的制度安排,體現了一種問責精神。希望有關方面進一步抓緊工作,盡快完成分判商註冊、建築工人註冊等制度的立法工作,使香港早日有一個完善的建造業分判監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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