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09-16] 譚紹興指仙股事件證監失職 放大圖片
譚紹興(左)認為調查對港交所不公,陳和順則指馬時亨要學習政治問責精神。
【本報訊】(記者 黃倩怡)雖然仙股風波調查報告已於上周三公佈,但細價股事件仍然餘波未了。昨日在《城市論壇》上,有講者認為調查報告未能解開市場及公眾的疑慮,亦未能找出要為事件負責的官員,只把責任人為地推在港交所總裁鄺其志身上,並不公道。
香港投資者學會主席譚紹興表示,調查報告結論部分的第十三點八節指出,仙股事件是由細價股股價波動引致,是遲早都會出現的事。他指,這樣的說法等於殺人者說:「這個人遲早都會死的,沒有人需要負責。」另外,他認為報告第十三點四節提到,改革一定是痛苦的,亦是推卸責任。
另外,譚紹興認為,調查報告把責任推卸在港交所身上,並不公平。他說:「除牌建議是由港交所及證監會討論出來,既然由兩個人討論出來,沒有理由一個人負責。」他認為,調查報告第十三點十一節,指證監會在草擬諮詢文件時被阻撓,並不合理,因為證監會有責任確保其功能得到發揮,否則便是失職。
立法會開會跟進事件
香港理工大學應用社會科學系講師陳和順表示,有關官員在事件中的行政責任很清晰,不是「見人見智」,相反,政治責任卻模糊得多。他指出,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馬時亨尚未進入問責制官員的角色,以為沒有看過有關文件,便不需負行政責任,忽略了政治及道義上的責任。
對於政府應否就事件賠償股民損失,譚紹興表示,諮詢文件中的除牌建議,直接觸發細價股股災,故政府應給予賠償。
另外,立法會財經事務委員會今日會召開特別會議,跟進細價股事件調查報告,財政司司長梁錦松和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馬時亨都會出席接受議員質詢。
而立法會議員劉慧卿昨日出席一個公開場合時稱,細價股調查報告的調查「不夠深入,不足以入人以罪」,她認為,如果要在這一重大的事件上追究責任,需要透過一個「嚴肅的調查」,她贊成就此設立一個專責調查委員會。
她批評,報告在一些非其研究範圍內的事情著墨,因此,作出的結論亦令人難以接受。不過,她亦強調,如果最終要將責任歸咎於任何人士,都一定要先找出真憑實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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