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09-17] 網棍藉「搵快錢」利誘騙財
【本報訊】(記者 黃錦佳)經濟不景,部分市民需要向財務公司借貸以解決燃眉之急,不過消委會早前接獲市民投訴,消委會提醒市民簽署借貸合約時要留意所有條款,以免無法獲批借貸時,反被無故沒收手續費。另外,消委會亦發現部分騙徒使用商業電子郵件,以贈品、工作機會等誘騙瀏覽者繳付金錢。
濫收手續費投訴72宗
截至今年七月底,消委會收到七十二宗有關財務公司濫收申請貸款手續費或過期繳付欠款時,被財務公司徵收超額罰款及手續費,數字比去年全年的四十八宗還要多出六成多。吳馬太表示,以今年其中兩名投訴人為例,林先生在申請借貸時,向財務公司提交了銀行存摺、身份證等文件,並支付了一千五百元手續費,公司職員表示一小時後可以把貸款存入其戶口;不過直至翌日,林先生發現有關款項尚未存入。經過消委會多番斡旋後,該公司職員才表示,早前的手續只屬初步批核,申請者必須提供兩名諮詢者資料,方可落實批出貸款;由於林先生提供資料並不齊全,所以公司無法批出貸款,並沒收一千五百元手續費。
另外,又有財務公司雖聲稱毋須入息審查、免手續費,但卻要求申請者繳付律師費,其後藉詞又將律師費變作借貸按金,並表示申請者填補的資料不清及債務諮詢人不符合財務公司要求,而沒收其「按金」。
吳馬太呼籲,市民在簽署借貸合約時,必須留意財務公司會否要求申請人提供擔保人,會否要求任何資產或物品作抵押。其他借貸條件,包括提早還款會否罰息、未能依期還利息的計算方法等。
商業電郵藉贈品呃錢
另外,消委會提醒市民,在互聯網上的商業電郵,雖聲稱能「搵快錢」、「免費送禮」等,可能是欺騙陷阱,故不要「因小失大」。詐騙郵件的內容包括:一些連鎖電郵聲稱收件人只要小額金錢給名單上的人士,可即獲獎金、提供投資機會、住家創業計劃、免費贈品、健康產品及纖體廣告以及出售電郵地址資料庫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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