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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9月18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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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09-18] 村選新方案政府鄉局達共識

 【本報訊】(記者 葉熾仁)政府與鄉局高層經多次商討後,雙方就村選新安排方案基本上已達成共識,但鄉局有議員認為,當局如進一步明確原居民村代表的職權涵蓋鄉村的一般民生事務及新界原居民傳統權益,方案會較易為新界鄉民接納。鄉局昨日通過召開議員大會,進行表決是否接納村選新安排方案。另據稱,基於仍有部分鄉民堅持反對方案,當局擔心村選法案趕不及通過配合年底開始進行的村選,已有準備建議以行政指令先行實施村選方案。

 村選新安排已糾纏多時,一直都有鄉民反對,而下一屆村選於今年底及明年三月之前便要完成,時間非常緊迫,當局已有計劃於下月將村選法案提交立法會審議。近兩至三個月以來,民政事務局及民政事務總署頻頻與鄉局高層進行商討,希望尋求得到一個既符合終審法院的決定、又保障到原居民合法傳統權益的方案。前日,鄉局數名代表更曾相約律政司司長梁愛詩會面,商討一些關鍵性的問題。

 鄉局昨日舉行執行委員會會議時,鄉局總務委員會主任委員張學明向會眾交待有關會談內容。他說,經多次商討,政府就原居民配偶的選舉權益及非原居民村代表選舉參選資格等分歧,已作出一些修訂。他說,根據當局前日交給鄉局的最新一份方案,原居民的配偶,無論是男性或女性,都具有原居民村代表選舉的投票權,但沒有被選權;非原居民村代表的選舉,選民的資格要在有關鄉村居住最少三年,居住六年或以上才有被選資格。

 張學明說,尚留有爭議的是村代表的職權問題。他說,當局如明確原居民村代表的職權,除了處理鄉村的民生事務,還涵蓋要處理新界原居民合法傳統權益的事務;非原居民村代表則處理鄉村的民生事務。

 他說,大埔鄉事會認為職權如能這樣訂明,在一定程度上已保障了原居民的合法傳統權益,故建議鄉局向政府提交有關建議,然後召開議員代表大會表決是否接納政府最後開出的村選新安排方案。

 不少與會者都贊成張學明的建議,彭學端議員便指出,新安排符合終審法院的判決,無損法治,又無損原居民的合法傳統權益,他因而表示不明白為何不可接納新方案。他還指出,這種安排是新事物,有人可能感受到壓力心裡不舒服,但有關爭議,會影響局內的和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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