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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9月26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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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09-26] 鄉局鄉會成員任期延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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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志平(中)呼籲鄉民支持雙贏村選新安排。

 【本報訊】(記者 葉熾仁 黎建安)為方便村選新安排進行立法,當局決定把現任鄉局議員及鄉事會成員的任期延長三個月。民政事務局局長何志平指出,即將於下月九日提交立法會審議的「村選新安排」主體法案,是一個符合《香港人權法案條例》、《性別歧視條例》,而又可依《基本法》第四十條保障原居民合法傳統權益的雙贏方案,他呼籲新界鄉民支持這個「與時並進」及具包容性的方案。

 何志平昨日向新聞界指出,新安排容許原居民男女配偶在原居民村代表選舉中享有投票權,沒有抵觸《性別歧視條例》;村選同時讓原居民及非原居民參與,符合《香港人權法案條例》,又可根據《基本法》第四十條的規定保障原居民傳統合法權益。

新安排符合現行條例

 何志平說,為了方便主體法案有足夠時間讓立法會審議,當局建議,把原於明年三月底滿任的鄉事委員會成員及下年五月底滿任的鄉議局議員,任期順延三個月。何志平及民政事務局副秘書長余志穩說,他們也知道有部分鄉民反對有關安排,而村選又迫在眉睫,但當局有相應辦法應對,而不希望以行政指令推行有關安排。

 準備提交立法會審議的新安排,與當局原先提出的建議有若干的不同,如原居民村代表的職權原局限於處理原居民傳統權益的事務;非原居民村代表候選資格只需居村五年,以及原居民配偶無權參加原居民村代表選舉等等,鄉局一直都有爭議,反對新安排的鄉區亦力爭改變。當局現時修改為原居民村代表同時兼負反映村內一般民生事務;原居民配偶可參與原居民村代表選舉,以及非原居民村代表候選人居村要六年,終取得鄉局原則性同意。

村代表合共1480人

 根據何志平及余志穩介紹稱,日後的村選,會受《選舉委員會條例》的監管。署理民政事務總署署長王榮珍表示,當局目前還在研究制定村選法案的附例。

 余志穩說,新安排如獲通過成為法例,民政事務局便會依法辦事,私下選出的代表,不能處理原居民傳統合法權益。他說,新界各區民政事務處有足夠地方供舉行會議,故不擔心有個別屬私人地方的鄉事會拒絕配合。

 根據民政事務局昨日透露,法例如獲通過,原居民村代表的數目仍維持七百八十七人,非原居民代表的數目會有六百九十三人,合共有一千四百八十名村代表。

 民政事務局局長何志平昨日馬不停蹄地分別向立法會民政事務委員會、區議會主席及傳媒介紹這個已獲行政會議通過的村選新安排主體法案。他說,這個方案已獲新界鄉議局原則上的支持,新界九個區議會的主席,除元朗的鄧兆棠反對外,都是支持這個可符合終審法院判決及可保障原居民合法傳統權益的可行辦法。他也表示明白到仍有部分鄉民反對村選新安排,但他們有空間及渠道表達意見,當局十分尊重他們的表達方式,亦會繼續聽取他們的不同意見。

 反對有關新安排的新界原居民議會昨日表示不滿有關安排,決定在本月二十九日在中區遊行及示威,據該會主席簡炳墀估計,當日會有不下六千人參加有關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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