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10-17] 鍾鎮濤正式破產
【本報訊】藝人鍾鎮濤與其前妻章小蕙,在金融風暴前向裕泰興借下過億元款項投資物業,後來樓價大跌成為「樓蟹」,欠下逾億元債務。鍾鎮濤於本年七月主動向法庭申請破產,昨早獲高院聆案官批准,正式頒布破產令。鍾鎮濤須告別奢華享受,加入「基本生活階層」行列。
鍾:有晒心理準備
鍾鎮濤昨透過電話訪問時表示,一切在預計之內,有晒心理準備,並會以平常心面對。而且會繼續努力工作,不會因為要將部分賺到的錢用來還債而放棄工作。
鍾鎮濤昨早並沒有到庭,而代表鍾鎮濤出庭的丁律師,拒絕向記者透露鍾鎮濤欠債總額,著記者自己問當事人。
律師拒透露欠款
根據現行破產條例,破產者的資產及收入須向破產管理署監管,減去日常基本生活開支後,餘額由破產管理署安排用作還款。四年後,即使債款未還清,債項亦可一筆勾銷,破產者可申請撤銷破產令,重新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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