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10-17] 肢解港漢疑兇判無期徒刑
【本報實習記者熊君慧深圳十六日電】劫殺肢解港人被告李營息,被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無期徒刑。
據法院審理查明,四十歲的廣西桂林市人李營息伙同李文桂(已判處死刑)、曾翠蓮(已判刑)及李良信(在逃)等人預謀先由女同伙以色相引誘男子爾後搶劫錢財。
去年七月十四日,曾翠蓮等利用色相將港人簡某引誘至出租屋後,李文桂等人衝進屋裡,冒充警察,對簡進行毆打,後李營息也進入房裡,把簡某按倒,李良信用毛巾堵住簡的嘴,引致簡死亡,並搶走簡的手機一部、港幣二千元。然後,李文桂、李營息等人把簡某的屍體用鋼鋸、菜刀肢解後裝進四個旅行袋內,李營息等把其中三袋屍塊扔掉,李文桂在福田區新洲路與福強路交匯處扔另一袋屍塊時,被保安人員當場抓獲。李營息則逃回老家,後被警方抓獲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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