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10-17] 曾葉發判監四月緩刑兩年 放大圖片
曾葉發在妻子陪同下離開法庭。
【本報訊】現已停職的香港電台總節目主任兼英文台台長曾葉發,九九年凍薪期間,以支薪員工家屬方式,變相加薪予兩名製作助理,較早時被廉署控兩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曾昨於九龍城裁判法院被裁定罪成,兩罪各判監四個月,同期執行,緩刑兩年。裁判官指被告的行為,損害市民、政府及香港電台對他的信任,若他對加薪程序不滿,可以向上級反映,並不是用自己方法處理。
曾對判決失望
曾聞判後走出法庭,他回應記者提問表示對結果「事實上感到失望」,至於會否上訴,則會在聽取法律意見後再決定。
裁判官認同曾過去並無案底,品格良好,又於多方面表現優異,獲港台員工高度讚賞,除兩品格證人外,更有卅九名知名人士聯名,另加港台包括部門主管等一百五十名員工去信兩封求情。
但裁判官表示曾曾為第四台台長,除負責廣播事宜外,亦負責行政及控制財政工作,他多次未獲批准而違反凍薪程序,乃嚴重違反規則,也違反社會及港台的信任。
裁判官不信無辜
裁判官表示,曾如此高智慧且熟習行政,對他聲稱案發時自覺無辜感到難以相信,裁判官指出規則就算不合理,背後仍存有其目的,曾應嘗試更改,但他沒嘗試尋找批准,而直接將之違反,欺騙了政府及其他遵守程序的員工。
或喪失退休金
辯方求情指曾對本港貢獻良多,案中無任何得益。涉款僅一萬六千元,且並不超預算而使政府受損。律師形容主要動機為順利推行港台改革,案情輕微,實因他將港台的影響看得比自身更重才會犯下本案。
律師續指他現失去工作,更可能喪失退休金,望官罰款或緩刑處理。
官指案件嚴重違反責任以及政府與公眾的信任,破壞了公眾對公務員廉潔有效率的形象,但同意是案與曾性格不符,僅一時失足聲譽盡毀,並認同律師求情,將刑罰作緩刑處理。
而港台機構傳訊總監戴健文庭外接受訪問時,否認港台出糧程序有疏漏,指出現時所有紀錄均電腦化,過程中前線工作人員須向上級報告,再經總節目主任批准,程序並無大問題,並將加強措施及不定時檢查。
戴又透露曾會否復職須由公務員事務局決定,但承認事件因報道眾多,或多或少對港台形象有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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