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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10月17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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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10-17] 文匯社評:謝霆鋒判決為何遭質疑

 香港藝人謝霆鋒串謀妨礙司法公正罪成,法官昨日判他做社會服務二百四十小時,而同案的被告警員劉志偉,則被判入獄半年。謝霆鋒得到出乎意料的輕判,引起許多市民的質疑。他們質疑判決不合常理,質疑不公正的判決會影響外界對香港法制的信心,質疑有優待的判決會對盲目崇拜歌影視明星的青少年造成誤導。市民的這些質疑值得關注。

 謝霆鋒判決遭質疑,首先是因為判決不合常理。

 在整個頂包案中,謝霆鋒是主角,英皇集團前司機成國定和警員劉志偉都是配角。作為配角的成國定被判囚四個月,劉志偉則被判入獄半年,從常理推斷,作為主角的謝霆鋒既然被判串謀妨礙司法公正罪名成立,其受到的懲罰至少不應該低於兩位配角。現在的判決卻是謝霆鋒只做社會服務,不用入獄。許多市民對此表示難以接受,是可以理解的。

 謝霆鋒判決遭質疑,也是因為市民擔心不公正的判決會影響外界對香港法制的信心。

 在謝霆鋒頂包案判決之前,社會上就有一種擔憂,認為謝霆鋒有錢,有背景,有身份,有名氣,有地位,法庭會大事化小,予以輕判。因為這樣的事情早有前科。當兩星期前法庭裁定謝霆鋒串謀妨礙司法公正罪名成立時,社會普遍給予法庭的判決正面的評價,認為當時的判決顯示了「法不容情」,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但昨日的判決明顯出現案件三位當事人因身份不同而出現不公平的判決結果,再次引起人們對名人、明星在法律面前享有特權的憂慮。

 香港是一個法治社會。法治是香港市民引以為傲的寶貴財富,是香港社會得以維持安定繁榮的重要基石。如果一個法治社會給予有名氣、有地位的人以特殊的待遇,其對法治的侵蝕,其給人們對法治的信心所帶來的衝擊,是不言而喻的。

 謝霆鋒判決遭質疑,還因為有優待的判決會對盲目崇拜歌影視明星的青少年造成誤導。

 調查顯示,香港青少年崇拜歌影視明星的比例高達百分之七十三點六,較內地高出一倍,為世界之最。研究結果發現,青少年越是崇拜歌影視明星偶像,其自我成效感越低,社交焦慮感越高,精神生活越匱乏。香港盛行這種對歌影視明星的膚淺盲目崇拜,與香港社會過往泡沫經濟年代形成的「搵快錢」的心態和氛圍有關,與香港的學校對學生缺乏應有的社會道德責任教育有關,與某些當紅的藝人明星缺乏社會責任,對歌迷影迷產生巨大負面影響有關,也與一些傳媒「絕對自由」炒作包裝歌影視明星的做法有關。

 青少年是香港的未來。我們的學校、傳媒、家長和整個社會都要捫心自問:我們已經為青少年做了甚麼?我們應該為青少年做些甚麼?當謝霆鋒頂包案出現後,不少有識之士都呼籲社會的有關方面要從中吸取教訓,要教育青少年遵紀守法,對自己的行為要負責任,社會要為青少年健康成長營造良好的環境。然而,當紅的明星行為不檢,放蕩不羈,犯罪後又能受到特殊優待,這會給盲目崇拜明星的青少年傳遞甚麼信息?審案的法官,對此不是也應該捫心自問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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