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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10月17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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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10-17] 香港偶像文化的悲歌

■黃成榮博士 城大「青年研究室」總監

 謝霆鋒「頂包事件」是一齣「悲劇」。首先應責難的是娛樂圈那種根深柢固的處事文化,其次是應打破偶像「一切都是對的」的神話,而某些傳媒偏幫當事人的報道手法亦很值得反思。期望謝霆鋒能從中吸取教訓,修心養性,迅速地成熟起來。

 就案情本身而言是一件很普通的頂包案,不足以引起社會這麼大的回響,但這次由於發生在一個當紅的歌手身上,且他曾當眾「講大話」,說「車不是我開的」,後因被揭發而鬧上了法庭。

 事件表明,謝霆鋒一開始就以「講大話」來掩飾自己的錯誤,接著就是他的Fans極力維護他,說這是ICAC或警察「屈」他,還說無論怎樣也支持他,說他沒有做錯。當然,案件宣判霆鋒有罪的當天,不少人認為是伸張了公義,但娛樂圈中人及其Fans是不以為然的。

看娛圈處事文化

 這件事明顯地凸顯了部分娛樂圈中習慣處事的文化,甚麼「擺平」、甚麼「洗錢搞掂」、「用多些錢找個大律師辯護」就可逢凶化吉,不考慮社會責任。這種「有錢使得鬼推磨」的做法和文化,不只香港,就是日本、荷里活亦然。娛樂圈中人,他們日日夜夜面對狗仔隊,確是無甚私隱可言。所謂「食得鹹魚抵得渴」,自己所做的事,都應敢去面對,絕不應假手於人。

 這種文化是由來已久,絕非三言兩語所能逆轉。娛樂圈是功利社群,這種價值觀的負面影響極為深遠。與這種觀念相比,對偶像的崇拜反而是其次。從這件頂包案得悉,偶像非完美,不要神化偶像,從而要認清,青少年要選擇正義、健康的偶像來學習,不要盲目地崇拜和支持偶像。

崇拜偶像一分為二

 譬如崇拜成龍,是崇拜他從紅褲子出身,努力學北派、學功夫成才,其真功夫片揚威海外;由原來不懂英語,到能流利以英語與外國人溝通,在荷里活建立了顯赫地位;如今年屆四十八,仍不斷努力。但對他為人風流,欠缺家庭承擔的觀念,不應視而不見,要有所保留,更不能不加分析地盲目崇拜與肯定。這一點,相信時下青少年不易分辨出來,才導致盲目崇拜。這次「頂包事件」希望能給Fans一個教訓。青年人要通過此事抽絲剝繭,培養自主的思維,切勿誤信他人。

香港偶像崇拜面狹窄

 較早前就有個關於青年偶像的調查顯示,發現本港對偶像的崇拜亦較其他地區為狹窄,就頭十名偶像而言,中國內地就有毛澤東、周恩來(政壇人物)、比爾•蓋茨(商界奇才)、米高•佐敦(球壇明星)等等,偶像分佈於各個領域,其選擇的視野比較開闊;但是香港的青年偶像前十名皆產生自歌影視的圈子,思維有欠開闊了。

過分注重負面報道

 對於青年偶像的樹立,傳媒的影響最大,可惜本地傳媒過分注重報道負面的新聞,對正面的新聞較為忽略。是故,正面的偶像很難通過傳媒得到宣揚,更遑論在青少年中建立牢固的形象,培養正確的價值觀了。

 然而,「悲劇」畢竟發生了,只有二十二歲的謝霆鋒應如何面對?謝霆鋒將留有案底,這是他一生也洗不去的記錄,他應感到極度的後悔;這亦對他今後的發展留下污點,對未來的心理影響會很大;這一事件對他的人生打擊亦不小,謹盼他從此修心養性,切勿自暴自棄。更盼望他的身邊有多些正面的力量,協助他走出思想的困局,走向未來的光明。祝福謝霆鋒經此一役後,能作深刻的反省,突破種種樊籬而作徹底的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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