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10-18] 教師:輕判予學生壞榜樣
【本報訊】任教於潔心林炳炎中學英文科的麥劍儀老師直言:「今次判得太輕!」她稱,此事會帶給學生錯誤的訊息,「因為學生不會全面看案件,只是會知道『原來犯錯都只是罰服務令』,審判的結果絕對會影響學生的價值觀」,並補充,謝霆鋒有意找人「頂包」,好明顯並非意外發生,而是有預謀的行為,根本就是違法,姑勿論是否傷害他人。
陳宇軒是小學老師,對兒童成長有一定研究,他也認為謝霆鋒判得太輕,對學生尤其有不良影響,造成「犯罪不用承擔」的錯誤觀念,以學生高買為例,都是接收了同類的訊息才犯案。
法律平等偶像無特權
現時的學生都在太多保護下的環境長大,承擔感相當薄弱,現再加上這樣公眾人物的案例,更易帶來負面訊息:只要是在社會上有名氣便好像不用承擔責任。至於事件今後會否對教學帶來困難,陳老師則說暫時看不到這樣深的影響。
蘇紫葦老師則認為,謝霆鋒的判決是輕與否已不重要,因為事件已達立竿見影效果:讓學生知道其實所謂「偶像」並沒甚麼特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小小錯誤引來的後果也可以很大。若果謝霆鋒經過是次教訓後言行改善,對追隨他的學生歌迷來說,反而是一種正面教育,因為他們在追蹤案件的過程中都身同感受,體會犯錯要接受法律制裁。蘇老師指世上有太多灰色地帶事情,有些學生以為小事不足以成大錯,但謝霆鋒事件正正體現「錯便錯」及「一子錯滿盤皆落索」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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