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10-20] 為同居入案索償
蒙妮坦
現年81歲的加拿大老太太德梅爾松宣佈,她已將安大略省政府告上法庭,原因是省政府曾於1939年因她與一名華裔男子同居而被判處9個月監禁。為此,她要求省政府的賠禮道歉和700萬美元的賠償。
可是半年來她一直沒有得到省政府的回應,因此她決定將此事公之於眾。1939年,18歲的德梅爾松因與她的華裔男友同居而被安大略省政府以「難忘矯正」罪監禁了9個月。根據當地1897年的一項法律,省政府有權將15至34歲的女性在公眾場合醉酒、男女亂交或未婚先孕等行為定義為「難忘矯正」罪,並對她們處以監禁。該法律於1964年被廢除。在獄中的德梅爾松生下一名男孩。出獄後,她與男友及兒子團聚,並在不久後結婚。德梅爾松老太太要求省政府正式宣佈,1897年的這一法律違反憲法,就63年前的行為對自己表示道歉,並賠償700萬美元的精神和經濟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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