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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10月24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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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10-24] 李柱銘真丟臉!

■斯遠

 據昨天的《蘋果日報》獨家報道,在卸任民主黨主席前最後一次訪問美國的李柱銘,周一與美國副總統切尼辦公室的外交事務顧問耶茨會面,「力陳基本法第二十三條削弱人權自由,踢爆港府對外營造民主的假面具」。周二與美國總統布什的國家安全顧問賴斯見面,《蘋果日報》的報道說:「但據了解,可能正值國家主席江澤民訪美,為免引起尷尬,李柱銘與賴斯會見時被謝絕記者拍照,連李柱銘本人要求合照也未能如願。」

出師未捷先冇面

 李柱銘真丟臉,他萬里迢迢跑到美國告洋狀,想不到賴斯對李柱銘本人要求合照的小小願望,也不給一點面子,這可見李柱銘和民主黨在布什政府眼睛中到底是什麼東西。《蘋果日報》的報道稱李柱銘訪美是「本港民主派陣營反對《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的海外游說工作正式展開」,「先鋒」李柱銘甫抵步即冇晒face,可謂是「出師未捷先冇面,何堪厚顏再搖尾」!

 李柱銘前去告洋狀的美國,亦有立法禁止叛國、分裂、顛覆,美國聯邦憲法第三條第三款規定:「在向美國宣戰、或依附美國的敵人,以及給予美國的敵人提供方便,即構成叛國罪。」香港特區就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不過是跟隨包括美國在內的世界各國的通例,李柱銘卻跑到美國告洋狀,如果美國政府認同李柱銘的無稽之談,豈非意味著美國也「削弱人權自由和對外營造民主的假面具」?可見,李柱銘告的這個洋狀,智商根本就不及格,透露出政治白癡的水平,怪不得賴斯不給他面子。

李柱銘透支信用

 李柱銘之所以丟臉,還有個原因是他謊言說多了,信用透支得太多,再推銷謊言,人家已經不買帳和不給面子了。例如,李柱銘於一九九○年在洛杉磯的一個研討會上說:「一九九七年『大限』以後,香港將會有人由於政見不同,被投入監獄而出現政治犯。」一九九七年四月,李柱銘在外國報刊上撰文說:「一九九七年七月一日的來臨,就如一個縱火狂在玩火。想像一個男人手持一個燃燒的火炬進入你家,想像他將燒毀你的家園。」又說:「在七月一日,所有法庭所有法例,無論這些法例是多麼具壓制性,就好像在希特拉治下的德國法官。」

 但是,所謂一九九七年「大限」以後,包括美英在內的各國政府,都高度評價香港回歸中國後,「一國兩制」取得成功,港人的人權自由仍然得到保障。根據香港回歸後的情況,外國那些聽過李柱銘聳人聽聞言論的人,大都可以判斷李柱銘並非一個誠實的政客。其實,李柱銘和他的黨友,一貫在政治上乞靈於製造聳人聽聞的謊言,抹黑中國和香港的回歸,把自己裝扮成「民主英雄」,到國際上博取同情。

 例如民主黨黨鞭司徒華在香港回歸前,到美加哭喪著臉說,一九九七年七月一日之後,他若離開香港,就再也不能回香港了,他以這種悲慘的古仔,在美加騙取籌款。李柱銘、司徒華等民主黨人士,連程咬金的「三板斧」也沒有,就靠製造聳人聽聞的謊言這「一板斧」混日子,十分冇癮兼冇面!

無理寸步難行

 所謂「本港民主派陣營反對《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的海外游說工作正式展開」,卻以李柱銘的謊言和冇面展開,真是大煞風景。

 其實,所謂「本港民主派陣營」,如果有道理,何須要跑到外國說謊?諺云「無理寸步難行」,李柱銘的丟臉,正說明這個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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