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10-27] 湯家驊稱欠人權保障機制
【本報訊】(記者 邱萍菲)資深大律師湯家驊在香港電台節目《香港家書》中批評,《基本法》第二十三條諮詢文件,缺乏實際保障人權的機制,部分建議,例如「嚴重非法手段」、取締政治組織和竊取國家機密等的闡釋模糊。他認為,特區當局堅拒以白紙草案形式發表條例草案,令人擔心立法權削弱,港人的基本人權與自由也受損。
湯:部分建議闡釋模糊
政府發言人在回應時重申,當局會就實施《基本法》第二十三條建議作充分的公眾諮詢。
湯家驊在節目中舉例稱:美國與中國倘因台灣問題而開戰,其在美國的朋友(持美國護照的香港永久居民)任何支持美國的行為都會被視為犯了叛國罪,而身在香港的他則可能因為不舉報朋友的行為,而犯了隱匿叛國罪;如果朋友在互聯網上未經許可下載關乎中央政府或特區政府的消息,都可能犯了取得和處理受保護資料的罪行。
官員已出席四十次會議
特區政府發言人就湯家驊言論發表聲明,指出,《基本法》第二十三條賦權特區政府自行立法,保障國家安全,這是落實「一國兩制」原則的一個明顯例子。而政府正就實施第二十三條的建議進行為期三個月的公眾諮詢,並向社會各界人士收集意見。至今,保安局及律政司官員已出席了超過四十次會議及論壇,與不同的團體和組織接觸,聽取他們的意見及所關注的事項。
充分考慮意見再交草案
發言人強調,政府會充分考慮收集到的意見,然後向立法會提交條例草案。而條例草案會以法律語文列出建議的細節。市民及立法會會有機會和足夠時間研究條例草案和表達他們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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