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10-29] 副刊釆風.百家廊:霸王別姬
.徐 康.
「霸王別姬」的故事,《史記》、《漢書》均有記載。項羽兵敗垓下,四面楚歌。借酒解悶,夜飲帳中,惟愛妾虞姬相伴。羽乃歌曰:「力拔山兮氣蓋世,時不利兮騅不逝。騅不逝兮可奈何?虞兮虞兮奈若何!」英雄末路,慷慨悲歌,不失其本色,且悲壯感人。「歌數闋,美人和之。項王泣數行下,左右皆泣,莫能仰視。」於是率兵連夜突圍,終因寡不敵眾,浴血而戰至僅剩二十八騎,在烏江邊自刎身亡。
後來這段著名的故事被搬上京劇舞台,久演不衰。劇中不僅「歌數闋,美人和之」,還增加了虞姬伴舞,且舞且唱,嬌媚可人。英雄美人,一剛一柔,唱腔悲壯,舞姿婆娑,給人以強烈的藝術感染。劇中增加的另一重要情節,是虞姬趁霸王不備,猛然拔劍自刎;霸王遂撫屍痛泣,大放悲聲,將劇情推向高潮。霸王別姬,實則是姬別霸王在前,而項羽烏江自刎在後。總之是雙雙赴了黃泉。
上個世紀公元某年,不知是哪位聰明的烹飪師,或者睿智的美食家,忽一日突發奇想,發明了一道菜餚,也叫做「霸王別姬」。原來,那是巧用諧音。對此,坊間說法有二:一說是「別」與「鱉」、「姬」與「雞」分別諧音,「別姬」便代表了「鱉」、「雞」這兩種美味。鱉又叫「甲魚」(或「團魚」),雞則以烏骨雞為最佳;於是烏雞燉甲魚,便成了「霸王別(鱉)姬(雞)」。可謂聯想豐富而又創意新奇。二說是鱉之俗名為「王八」,而霸王與「八王」(「王八」的顛倒)諧音,於是「王八」燉雞便稀裡糊塗變成了「霸王別姬(雞)」。
第二種說法雖稍遜於第一種,然變通變通,亦差可。以上兩說,雖則有些附會,卻也不算牽強,仔細想來,還理趣、諧趣、情趣三者兼備哩。不僅民間認可,上升為飲食文化,亦不失為雅俗共賞之一「絕」。由於甲魚和烏雞均較昂貴,「霸王別姬」便成了一道營養高「檔次」亦高、色香味俱佳的名菜;稍為講究排場的宴席,還少不了這道菜呢。
鱉也好,雞也好,當它們成為「霸王別姬」之時,和歷史上的霸王和虞姬一樣,早已雙雙赴了黃泉。高檔的宴會多了,「別姬」(鱉、雞被宰殺)的機會也就多了。這就產生了新的矛盾:供不應求。在我國,食鱉而供不應求的事例古已有之。早在春秋時期,《國語》中就有因「鱉小」而得罪客人的記載。有一次魯國大夫文伯請客,以另一位魯國大夫露睹父為上賓。但桌上的鱉大小不一,敬獻給露睹父的鱉小了一點,露睹父便站起來生氣地說:「等到鱉長大以後我再來吃吧!」說罷離席拂袖而去。為此,文伯的母親還責罵他不懂「大鱉須敬上賓」的禮節,並趕走了文伯;五天後,大夫們說情才讓文伯回家。此事見於《國語》之《魯語 下》,距今已二千五百多年了。可見宴席上鱉之大小事關重大。古風如此,不知當代之「露睹父」們是否仍會沿襲至今,並因計較「鱉小」而拂袖離席?須知甲魚是一種生長十分緩慢的水產動物,體貌肥巨者需七、八年甚至十來年方可長成,且在江河湖泊中捕之甚難。當今宴會頻頻,鱉(尤其是大鱉)的需求量如此之大,要做到應有盡有,談何容易!再說烏骨雞吧,亦為品種獨特、產量稀少之雞中上品,須經專門的配種與繁育,且亦需要一年半載的飼養期,故也很難滿足市場需求。總之,物以稀為貴,貴則有利可圖。於是有人開始動起腦筋,如何加快甲魚與烏雞的繁養速度。這想法本來不壞,若是方法得當,還值得推廣;如果仰賴科學,更是功莫大焉。然而遺憾的是,這些利慾熏心者,所謂的「快速生產」竟然是邪門歪道,甚至不惜做出喪天害理的事來。(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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