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11-01] 律政司發表檢控政策及常規
【本報訊】(記者 黎建安)律政司編制了《檢控政策及常規》,為本港各級法院的檢控人員提供指引,並讓公眾了解檢控人員的工作程序。
律政司副刑事檢控專員麥禮諾表明,《檢控政策及常規》的發表,是為了提高刑事檢控方面的透明度和問責性,但與近期謝霆鋒案及高級政府律師案件判決所引發的爭議無關。
《檢控政策及常規》回顧了自一九九七年以來所得的經驗,探討市民所關注的問題,並汲取國際檢察官聯合會同業的最新觀點,以收集思廣益之效。律政司刑事檢控專員江樂士表示,檢控機關在某些情況下,會基於公眾利益而不提出檢控,例如指控陳舊、罪犯年輕、年老體弱及受疑人在犯案時精神紊亂等,但決不會容許以某部分公眾人士的看法而作出決定。
《檢控政策及常規》會分發給政府律師、外聘擔任檢控的私人執業律師、法庭檢控主任及其他部門的檢控人員,並會送發給世界各地的檢控人員,有關資料會上載於律政司的網頁http://www.info.gov.hk/
justice/new/depart/dojpublic11.htm,市民亦可於香港金鐘道政府合署高座五樓律政司刑事檢控科索閱印行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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