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11-05] 廣州工頭包六名「二奶」
【本報訊】據《羊城晚報》報道:花縣(現花都區)包工頭江紀明,一九九二年起,一人包養了六個「二奶」,前後生育了十二個小孩。案發後,江某依法只被以重婚罪判刑二年。案情披露後,轟動廣州城,同時也引發了社會對「包二奶」問題的關注。
據廣州市婦聯一九九三至二○○一年信訪統計,平均每年有近二千例重婚、「包二奶」、同居的投訴,在最高峰的一九九四年,接到投訴三千四百八十三件,到一九九九年前後,投訴大量減少。近幾年,「包二奶」現象再度回溫,並有愈演愈烈之勢。據市婦聯統計,近年來每年一千多宗來訪案件中,反映婚外情、姘居、重婚納妾的佔百分之七十左右。一九九四年十月六日上午,市婦聯權益部接待來訪婦女十八人,其中有十七個是反映丈夫有外遇的。廣州市婦聯副主席林琦認為,婚姻觀念的變化、社會輿論的寬鬆、對姘居等現象的管理缺乏法律依據等,助長了「包二奶」現象的風行。
調查顯示,百分之七十五點七「包二奶」的人知道重婚是犯罪,要判兩年以下徒刑,因此大部分採用秘密或姘居方式,以逃避法律制裁。據悉,大部分「包二奶」都採用姘居這種形式,因其不構成重婚,刑事處罰不了,治安處罰又缺乏法律依據,造成了公安不管、法院不理,婦聯又管不了的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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