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11-14] 黃宜弘:政府應維護自由市場 放大圖片
黃宜弘 (李志樑攝)
【本報訊】(記者 莊海源)關於「兩電一煤」調整收費,立法會議員黃宜弘認為,政府在關注民生的同時,也應維護自由市場的原則。
黃宜弘在立法會發言時指出,政府應尊重商業合約精神,保障投資者的正當權益,不應過多干預協議所列出的法定權利,否則將令投資者難以放心擬訂長期的發展計劃,更可能帶來訴訟和索賠,損害香港自由市場的原則。
黃宜弘又指出,電費的加減,不須「一刀切」處理。在過去十八年,本港消費物價指數的升幅超過一倍半,但電費累計只是加價三成,即每年平均加幅百分一點七;而同期工資、住宅租金及各項交通費的升幅都超過一倍至兩倍多。可見,本港電費的加幅,遠低於其他民生消費的加幅。而本港住宅電費也較紐約、東京等城市偏低。
黃宜弘認為,政府應盡早研究應付二○○八年兩間電力公司協議期滿的適當辦法。他建議,政府在明年專利權中期檢討時,引入通縮作為計算電費的基礎,也可考慮開發市場,引入競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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