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11-15] 財爺:立法無損金融資訊自由
財政司司長梁錦松昨日對出席二○○二年亞洲投資論壇的與會者強調,特區政府實施基本法二十三條的立法建議不會影響金融市場運作和資訊的自由流通。他說,事實上,落實有關的立法工作,可以消除對香港拖延為國家安全自行立法的疑慮。
梁錦松昨日在二○○二年亞洲投資論壇上發表演講時指出,全世界所有國家都有法律保護主權、領土完整和國家安全。這類法律一般都由中央或聯邦政府負責制訂。在「一國兩制」的方針和高度自治下,中央政府已授權香港特別行政區自行立法。
他說,在草擬立法建議諮詢文件時,特區政府決定盡可能採納現有的法例為基礎。用意是改善和釐清現有法律,而非令它變得更嚴苛。所有罪行均盡量清楚和嚴謹訂明,以免產生歧義。所有建議都不會抵觸基本法、普通法原則和兩條國際人權公約所保障的基本權利和自由。香港市民現在享有的權利、自由和生活方式不會受到基本法二十三條立法的影響。
梁錦松指出,政府亦不會要求增加警方在財務調查方面的權力,而會沿用現有的權力。這些權力自一九八三年以來已存在,而且並沒有妨礙香港作為一個主要金融中心的發展和聲譽。他說,保安局正繼續就基本法二十三條立法建議進行諮詢,歡迎各界提供意見。【本報訊】(記者 王燕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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