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11-19] 七成青少年指判決過輕
【本報訊】藝人謝霆鋒妨礙司法公正案擾攘多時,昨日經覆核後,維持二百四十小時社會服務令的刑期。本報調查發現,有七成青少年認為,謝霆鋒被判二百四十小時社會服務令並不合理;原因在於謝霆鋒已經成年,而其刑期相較起同案的兩人並不公平。近四成七青少年覺得,謝霆鋒應判以三至六個月的刑期。不過,也有四成青少年認為謝霆鋒在是次事件中值得原諒。
本報最近就藝人謝霆鋒「頂包案」進行調查,以問卷方式訪問了一百多名十三至十九歲的青少年。調查發現,七成青少年認為,藝人謝霆鋒被判二百四十小時社會服務令的判刑不合理。他們覺得,謝霆鋒已經成年,既然他違背法紀,就應該對自己的所作所為負責。而且,與同案的其他人的判刑相比,謝霆鋒的判刑太輕了。因此,有約四成七的青少年認為,謝霆鋒應該被判入獄三至六個月。
調查還顯示,逾五成青少年認為,謝霆鋒在是次事件中不值得原諒,大多數認為謝霆鋒在是次事件中不負責任、不勇於認錯和依賴別人。
不過,也有四成青少年認為謝霆鋒是值得原諒的,原因是謝霆鋒年輕,而且已經得到應有的懲罰。青少年表示,在今次事件中,得到「錢不是萬能」的教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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