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11-26] 也文也武:單車場之爭
韋基舜
較早時,有人建議撥款九百萬元,維修體院露天單車場。這露天單車場,從興建至落成,我也反對興建。二十多年來,連單車總會也沒有使用這場地,這耗資不菲建成的露天單車場,一直以來成為停車場似的,用作泊車。
雖然,今次建議撥款維修露天單車場的人士,引用多位「專家」言論及數據,力證其建議的成效正確。但事實勝於雄辯,如果這些數據無誤,則此露天單車場便不會荒廢逾二十年。
最淺而易見,這個只有二百公尺一個圈的場地,與三百三十三點三公尺一個圈的標準場地,其長度已相差百多公尺。
剛剛閉幕的二○○二釜山亞運,本港單車選手的成績,已證明我對體院露天單車場的設計的批評,絕對正確。大會計分牌顯示黃金寶為亞軍,究其失落金牌的原因,在於練習時圈數的計算上。以場地追逐賽為例,本港選手在不合標準的二百公尺場地進行練習,正所謂「強扭的瓜不甜」,將習慣了「細場」的戰術,去到標準場作賽,焉能不敗?
本港單車運動項目,有一個好教練,有一群勤奮、資質高的運動員,卻只欠缺一個標準場地。
我曾多次提出,應興建一個標準室內單車場。但由於單車賽事觀眾少,收入不多,因而,可以將地下低層闢作保齡球場館,賽場中央可作草地滾球場,一場三用,增加收入,祈能做到自給自足。也由於有了一個標準場地訓練,本港單車運動員要取得室內場地賽獎牌,機會大大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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