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12-06] 中國時報承認報道程序疏忽
【本報訊】據台灣《中國時報》五日報道:《中國時報》編輯部發表聲明,聲明稱,「國民黨『立法院』黨團書記長李全教在十一月三十日召開記者會,出示一張據稱由新瑞都大股東蘇惠珍開具給高雄市長謝長廷之四百五十萬元支票,本報在十二月一日刊登兩造說法具陳之報道,其他媒體也都作了相關的報道。」
「本報追蹤新聞事件發展,持續查證與報道此一爭議事件,意在釐清事實真相。期間歷時五天,按照正常新聞作業程序,多方查證不同訊息來源,然而仍有未盡周延之處,未及時向陳水扁『總統』或『總統府』相關人士查證。本報坦承此一作業疏失,特於頭版刊登啟事說明。」
「對於『總統府』聲明稿所指述本報之相關報道,業已淪為選戰中製造謠言的工具,嚴重介入政治乙節,並非事實,本報難以接受。」
扁稱不告《中國時報》
【據中央社台北五日電】《中國時報》今天在頭版刊登啟事,就昨天有關政治獻金報道中涉及陳水扁「總統」部分,未及時向「總統府」完成查證,造成「國家元首」聲譽上的困擾,鄭重向陳「總統」表達誠摯的歉意。而陳「總統」也接受中國時報的道歉,已不對中時提出法律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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