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12-11] 長得漂亮賠得少
彼 思
一位罹受喪夫之痛的澳洲婦女因為容貌美麗出眾,差點兒被法院扣掉四分一的賠償金。一氣之下她把官司打到了最高法院,這才拿回了其中的95%。最高法院替她主持了公道:25%多了點兒,扣5%對漂亮的特麗薩而言「是合情合理的」。
據澳洲媒體報道,39歲的特麗薩的丈夫在一次意外事故中溺水身亡,按規定,她應該得到59萬澳元的賠償金。誰知處理此案的地方法院援引一項法律條文,認為天生麗質的特麗薩「再婚的可能性極大」,決定扣發她25%近15萬澳元的賠償金。
據說,這項「不可思議」的法律條文允許法官可以依據當事人「出眾的生理外表或優雅的行為舉止」,來對其再婚機會作出判斷,從而作出扣減一定比例賠償金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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