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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12月13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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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12-13] 龔如心自簽五百萬保釋

 【本報訊】王德輝遺囑偽造案,華懋集團主席龔如心協助警方調查二十二小時後,昨日正式被警方起訴,懷疑偽造遺囑被拘捕,她獲准自簽五百萬元保釋,三個月後向警方報到。

 消息稱,警方與律政司均非常重視這宗偽造遺囑案,加上涉案人士身份敏感,又正排期上訴億萬爭產案,警方在向龔如心盤問及錄取口供時,均事先經律政司同意,避免觸及法律訴訟,且派出一名律政司的律師陪同商罪科女總督察錄取口供。

 在長達二十二小時的錄取口供過程中,警方主要圍繞查問有關九○年王德輝遺囑的事情。龔如心在律師陪同下作供,表現鎮定,向警方交代自己背景,非常合作,但涉及一些遺囑疑點問題,未有正面回答。而整個作供過程,警方更進行了錄影,用作呈堂證據。

 消息指出,當警方正式拘捕龔如心(六十二歲),控以涉嫌偽造遺囑時,她一度感到愕然,呆了片刻,頻頻凝視律師,自簽五百萬元保釋離去時面無表情,顯得憔悴。

 消息續稱,上月二十二日,向律政司尋求法律意見,應否展開調查這宗偽造遺囑案的商罪科總警司黃福全,由於現時身在英國,故這宗案件由助理警務處長盧奕基直接統籌負責,稍後或展開第二輪的調查行動,邀請多名證人協助蒐證。

 至昨晨四時左右,四部車廂密封的車輛先後駛出灣仔警察總部,一度傳出龔如心就在車內,引起大批在場等候的記者驅車窮追,期間,一部直奔尖東華懋廣場,一部繞道往尖沙咀警署,但均沒有龔如心蹤影。

特別安排避免延誤調查

 【本報訊】(記者 甄健輝)對於有傳媒批評前日警方處理龔如心涉嫌偽造遺囑案的手法,警察公共關係科總警司鄧厚江表示,警方一向的政策是不會就個別事件作出評論,而警方亦沒有公布被捕者的姓名,所以不便作出評論。

 鄧厚江稱,前日他們到某處搜查,因為傳媒對案件的關注,導致他們無可能執行搜查,造成不必要的延誤。這例子顯示出,警方在某些情況下,若希望案件的調查工作不受延誤,案件的主管要作出特別的安排,希望調查工作能順利進行。

 鄧厚江稱,警方一貫做法,是主管就每一案件的案情,決定採取何等處理方法。在很多案件中,如主管相信疑犯不會破壞證據,不會潛逃,或不會干擾其他證人等情形下,都會邀請涉案人參與調查。至於如何邀請,就要視乎個別的案件而定。

龔如心保釋金未算最高

 華懋集團主席龔如心協助警方調查一宗懷疑偽造遺囑案,自簽五百萬元保釋外出。香港迄今涉及名人的案件中,保釋金的最高紀錄為五千二百萬元,由佳寧案的主角陳松青所創造。

 陳松青於佳寧案發後被捕,以五千二百萬元保釋外出。陳氏於一九七九年收購美漢一半以上的股權,易名為佳寧置業。短短三年間,佳寧成為坐擁七十億元資產的集團。一九八二年五月,恆指暴跌三百六十多點,佳寧倒閉。

 一九八三年一月三日,佳寧停牌,其股票成為廢紙,債權人紛紛入稟索償,但卻揭發佳寧負債過百億,資不抵債。追查之下,揭發了這宗香港史上最大的貪污案。案件歷時十五載,於二千年四月審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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