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12-17] 傳中央局部放寬外匯管制
【本報訊】據內地媒體報道,為協助香港經濟復甦,中央領導人日前表示願意探討局部放寬外匯管制的可能性,使內地居民可通過投資移民途徑赴港定居。至於具體細節,則有待曾蔭權赴京商討香港與深圳廿四小時通關問題時一併磋商。政務司司長辦公室接受本報查詢時,不肯證實曾蔭權月底到北京時會否就上述事宜與內地官員進行商討,只強調司長月底到北京是談口岸二十四小時通關事宜。
至於港府有否就放寬內地居民投資移民香港一事與中央進行過磋商,政務司司長辦公室發言人表示,關於香港的人口政策問題,特區政府一向希望可吸引多些人來港投資,但很多具體的措施都仍在商討階段,目前不方便透露。
而國家外匯管理局政策研究人員向本報表示,尚不清楚中央有沒有類似表態,但就局部放寬外匯管制使內地人投資移民香港來說,目前不具有操作性。
據了解,目前國家外匯管理局規定,內地居民個人現鈔帳戶存款或持有的外幣現鈔匯出境外用於經常項目支出,一次性匯出等值一萬美元(含一萬美元)以下的,直接到銀行辦理;一次性匯出等值一萬美元以上、二十萬美元以下的,需持有關證明材料和相應的外匯攜入海關申報單或銀行單據或銀行證明向所在地外匯局申請,經外匯局審核真實性後,憑外匯局的核准件到銀行辦理;一次性匯出等值二十萬美元(含二十萬美元)以上的,由所在地外匯局報總局審核,銀行憑所在地外匯局的核准件辦理匯出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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