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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12月17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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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12-17] 六萬困難公屋戶擬退按金

 【本報訊】(記者 黃錦佳)房委會建議,向經濟有困難的公屋租戶退還租金按金,估計有六萬個家庭受惠,涉及金額達五千萬。另外,受寮屋及天台屋的清拆所影響的居民,只要能夠證明,住戶在寮屋區或天台屋宣布清拆前,已經在受影響搭建物住滿兩年,並符合輪候冊資格準則,便可以入住市區翻新公屋,有關措施,相信每年可以協助一千個家庭入住公屋。

 房委會租住房屋小組將於本周四舉行特別會議,討論上述兩項建議。消息人士表示,退還租金按金主要協助公屋住戶應付的經濟困難,建議涵蓋的三種住戶類別,包括接受綜援、六十歲以上的長者及領取租金援助的租戶。但如果有關住戶經濟環境改善,房委會有權再次向租戶要求繳交按金。

建議公屋按金亦發還

 如果建議獲通過,將會即時生效,符合資格的租戶可到各屋h辦事處申請退回按金,有關的款項將會以抵銷租金的方式退還。

 目前全港有三十九萬間寮屋及四千七百間單幢式天台屋,房委會有意放寬受清拆影響的寮屋及天台屋住戶的安置資格。消息人士解釋,目前公屋平均輪候時間為三年,加上早前推出的提早配屋計劃,合資格的市民,只需兩年便可入住公屋,為使違規建築物的清拆進程更為順利,所以將有關準則擴展至受清拆影響的天台屋或寮屋住戶。有關住戶只要能夠出示租單等文件,證明其已向政府登記,即在八二年六月一前已存在的寮屋或天台屋中,住滿兩年,便可以入住公屋,受市建局重建項目影響的天台屋住戶同樣受惠。

 每年受清拆影響的天台屋住戶有一千三百個、寮屋住戶則有一千八百個;當中平均有三分之一住戶未能即時入住公屋。換句話說,新建議實施後,每年房委會將要增加一千個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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