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12-23] 主流民意顯示理性與祥和
■望 凱
由本港二十七個團體發起成立的「支持立法保障國家安全大聯盟」,昨天在維園舉行萬人大集會。大聯盟此舉充分表達了本港廣大市民的主流民意——即支持立法保障國家安全,維護香港法治,使香港繼續穩定發展。
首先,大聯盟以大集會的方式,透過平心靜氣、理性地討論《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的重要性,這本身就體現了本港絕大多數市民求安定、求發展的願望。這與號稱所謂「民間人權陣線」日前進行的非理的、性煽情式的「大遊行」形成鮮明對比。
其次,大聯盟成立之後,隨即得到逾三百個各界社團的聯署支持,共有逾一千五百個團體加入聯署行動,一致表示支持立法,保障國家安全的堅定立場。這同樣充分體現了大聯盟真正代表了本港主流民意。因為聯署的千多個團體代表性極廣,涵蓋各行各業,各個階層,包括多個商會、工會、政黨、教育界、學生代表、地區團體及社區組織等。
第三,在立法會前後六次有關二十三條立法的諮詢大會中,約有一百八十三個團體和個人先後表達對立法的建議,當中有九十五個團體和個人是支持應盡快立法的。這也說明,主流民意在立法會中,得到充分表達。
第四,據保安局最新統計的數字顯示,迄今已收到近一萬二千份有關立法的意見書,當中絕大部分是支持特區政府就二十三條進行立法,持反對立場的只是極少數。況且,這些意見多趨於理性化,有助於化消極的戾氣為積極的動力,不會造成社會分化。這對某些反法亂港者是有力的痛擊。
事實上,有關《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問題,特區政府經過兩個多月來的廣泛諮詢,社會各界和廣大市民充分認識到,香港作為祖國的一個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主權及領土完整,立法保障國家安全、防止顛覆國家的行為,是每個公民應有的義務和責任。主流民意認為,香港在回歸祖國五年,成功實踐「一國兩制」之後,現在是對二十三條進行立法的適當時候了,而且立法工作刻不容緩,不能拖延。
由此觀之,特區政府盡快完成有關二十三條的立法,是責無旁貸的一件大事。只有這樣,才能回應主流民意,符合與滿足廣大市民的願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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