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12-28] 加強法治,不能任人挑戰法律
《星島日報》社評《婦人之仁半點 烏煙瘴氣一團》摘要:
負責檢控的食環署採最溫和手法對付假日拋垃圾,理由據說是「無謂掃興」。不過,這個想法現在已被證明失敗,會好心做壞事。在今年的中秋節,當局事前決定嚴打煲蠟,經宣傳教育之後,中秋當日更出動大量人員,不惜對煲蠟人士大淋冷水,既然煲蠟會造成難以清洗的污穢,大大影響市容,必須鐵腕掃蕩。
近年香港經常發生以民權、人權挑戰法律的事例,這些論點孤立來看可能有本身的立場或理據,但從管治一個高密度、高效率的城市來看,任人挑戰法律便是一個很危險的做法。就如現在上演的電影《英雄》,結局便談到刺客為了天下可以一統而在成功關頭放了秦始皇一條生路,但秦始皇最後為了法治精神,逼不得已下令亂箭射死恩人一樣。先秦時期,諸子百家爭鳴,若果那時有人問應否處罰亂拋垃圾的國民,巧言令色的說客一樣有百個贊成或反對的理由,但對於想在戰國中生存下來的秦人,厲行法家治國便是唯一的方法。對面臨區內日益劇烈競爭的香港人來說,道理也是一樣。
聖誕過後,元旦又至,怎樣處理假日垃圾蟲,已變成刻不容緩的課題。當局若想不掃市民亂拋廢物的「雅興」,可以學一些酒吧,劃出一個「垃圾容可區」;但也可以預先警告,然後加強檢控,最重要的便是要有清晰準則,不能有法不依,任由社會的紀律廢弛!
《經濟日報》社評《善用破窗理論 青年尋樂亦有道》摘要:
在文化中心外牆噴漆塗鴉、破壞公物,應是刑事毀壞,隨街亂噴噴雪劑,亦是行為不檢,大眾對這些行為反感,應可取得共識,警方亦可有針對性部署。社會學有所謂「破窗理論」,若一條街上,有一戶窗子被擲破,但沒被追究、沒人理會,其他人會覺得這�堥S人管事,很快就會有更多窗戶遭人打破。因此要阻止噴漆、噴雪行為擴散,警方應從源頭著手。
其次,警方可明令禁止在特定節日,攜帶噴漆、噴雪劑進入特定區域,如有發現,即場充公。當然,政策應廣為公布,如今天起至除夕夜,明示哪些時間、哪些區域將嚴令禁止持有噴漆、噴雪劑,一經發現將被充公。在大眾知情和諒解下,警方維持秩序便事半功倍。
沒有人起哄噴漆、噴雪,其他人便不會受感染而違法,秩序容易受控,年輕人亦可以其他方式玩樂,文化中心亦不會因而受破壞。
年輕人要明白,即使有壓力,亦不能以破壞社會秩序的方式宣洩。香港要走出谷底,大家不但要包容,亦要自尊自重,港人若只求發洩,只懂將責任推給別人,那香港的前景就真的令人憂心不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