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12-30] 大朝山:制度創新再鑄「天下先」 放大圖片
大朝山水電站壩區(羅斯攝影)
【本報訊】11月27日上午8時50分,大朝山水電站4號機組完成試運行,並投產併網發電。至此,大朝山水電站已提前一個月達到今年完成三台機組投產發電的目標。
12月22日,大朝山電站首台機組發電投入商業運營一周年。通過全體職工的艱苦努力,該廠本年完成發電量30億千瓦時,完成今年發電計劃的168.3%。
快節奏,第一,大朝山速度,大朝山現象……這些似乎都不能反映大朝山的本質。屢創輝煌的內因,恰恰是雲南大朝山有限責任公司組建之初所賦予自身的一種創新制度。
1994年11月,國家開發投資公司、雲南紅塔實業有限公司、雲南省投資公司、雲南省電力集團公司四家股東,按5:3:1:1的投資比例,共同組建了「雲南大朝山有限責任公司」。不同隸屬關係的國有企業參股大朝山,形成了不同的核心股東,構建了完善的法人治理結構,徹底解決了政企不分問題。
大朝山水電有限責任公司總經理馮勵生接受採訪時談到:「股東們最關心的就是電站建設期間的投資效益和投產後的經營效益。」
客觀地說,大朝山公司的法人治理結構是一個由股東會、董事會、監事會及經營層組成的各司其職、各司其責、協調運轉、有效制衡的領導體制和組織制度。這一制度保證了投資者對企業的最終控制權。
在我國西部能源開發的眾多大型項目中,大朝山電站第一個實行「廠網分開、建管結合、獨立經營」管理模式,為國家調整能源結構、打破行業壟斷、建立競爭有序的電力市場進行了有益的嘗試。在投資控制上,大朝山工程建設業主預算低於88.7億元的投資預算,到2001年夏季,工程投資仍然控制在預算內,電站千瓦平均造價在6000元左右,是全國百萬千瓦級水電站同期價格水平最低的;在工程建設上,電站已建成使用的過水碾壓混凝土拱圍,由長達11公里、大小56個洞室群構成的地下廠房系統洞室規模,以及尾水調壓室、長尾水隧洞超大洞徑岔管的規模和施工難度,都居全國第一甚至亞洲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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