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01-03] 資料:何謂撤僑演練
多位台灣「立委」二日批評美方可能以「撤僑小組」名義參與演習,林南生說:「簡直是開玩笑!台灣每年花大錢向美國買武器,保衛戰還沒有開打就先撤僑,太侮辱人了。」台「國防部副部長」陳肇敏坦言「撤僑」兩字的確不恰當。
據悉,美國方面在台進行撤僑演練始於一九七九年,因為除了當年美國與中國大陸達成正式外交關係之外,最重要的是隔年解放軍對越南作戰的部隊並未返防,反而重兵集結在福建及廣東北部沿海,美國方面與台方第一次合作實施海空撤僑作業演練,並制定出全台三處美僑「集合點」的位置。
依當時台美雙方制定的撤僑計劃,凡是持有美國護照的美國公民都需要在十二小時內前往「指定地點」報到,以利美軍運輸機及與運輸艦進行後撤作業。但計劃在八九年重新檢討時卻發覺,美軍的機艦數量明顯無法擔負撤僑任務,因此撤僑作業作了相當大的改變,其中對於身份確認及登機(艦)資格作了更嚴格的限制。
據悉,九六年台海危機發生時,美國方面就已下令美國第七艦隊派出包括航空母艦在內的作戰與護衛、偵防性質機艦來台海活動,其名義即是「以撤僑之名、行保護台海安全之實」,當時美方就有台海危機「撤僑小組」的編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