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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1月3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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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1-03] 語文能力擬訂分級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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語文教育及研究常務委員會主席田北辰展示諮詢文件。 (劉國權攝)

 針對各級離校生語文水準向為僱主所詬病,語文教育及研究常委會在昨日公布的諮詢文件中建議,邀請本港多家公司及專業團體參與釐定一套由中小學學生、大學畢業生以至不同的專業組別應達到的語文「基本能力」標準,更建議將來僱主以「基本能力」作為招聘和擢升員工的語文要求。同時,小一至中一學生更需要每三年進行一次能力評估,結果並會公佈,以「透過公眾壓力使學校設法提高學生的語文能力」。

 被問到持續的評估測試會否加重學生的應試壓力,甚至令「填鴨式教育」重現時,語常會主席田北辰對此不以為然,認為學生沒有機會趁早認清自己的不足,從而作出改善。他說:「學生在十八歲前都在參與一個大派對,其間並不需要面對公開試的壓力;到參與公開試後才告訴他的語文能力並未達到水平,這樣對學生來說更不公平。」

 語常會昨日公佈《提升香港語文水平行動方案》諮詢文件,進行為期兩個月的諮詢。委員會在考慮公眾意見後,將制訂最後建議,提交特區政府。

 田北辰昨日在記者會上表示,是次檢討的焦點放在兩項主要問題上:釐定本港學生和在職人士應具備的語文能力以及加強學生學習語文的動機。

 其中,語常會提議在現有正在制訂的四個學習階段(小一至中五)的「基本能力」標準外,再加上反映中六至中七、大學畢業生及專業教育程度的「基本能力」標準;語常會又建議,中學會考及高級程度會考的及格成績(E級),應分別在○七及○九年反映第四及第五學習階段的「基本能力」。

借公眾壓力提升學生語文

 田北辰解釋,所謂「基本能力」是指學生完成一個學習階段後,所應掌握的聽、說、讀、寫能力,小一至中三各個階段的「基本能力評估」,將用作評估各校學生的語文水平狀況,令學校認清哪些學生需要「補底」,從而採取相應的改善措施;當局也會公佈有關學校學生的語文能力,施以「公眾壓力」,令學校設法提高學生的語文能力。

 諮詢文件建議,香港考試及評核局應於○六年前,完成小一至中三學生的基本能力評估制訂工作。

 由於每年僱主都會聘用大批中三、中五、中七及大專離校生,故語常會建議各僱主及人力資源專才等相關團體,參與制訂上述各級程度的「基本能力」標準,內容方面則將參考「國際英語水平測試制度」(IELTS)的九個等級。諮詢文件建議,將來僱主以「基本能力」作為招聘和擢升員工的語文要求。

 田北辰續稱,由於制訂這些「基本能力」需要諮詢多家具代表性的公司,以免訂出的標準不符實際需要,他估計為準備確定初步方向需時一至兩年時間,而訂立「基本能力」將不會涉及大量資源。【本報訊】(記者 陸智豪)

提升語文水平方案

 1、為中小學生、大學畢業生及專業組別釐定一個中英文基本能力標準

 2、制訂中學會考及高級程度會考的中英文評分等級,以符合相關學習階段的基本能力標準

 3、資助二萬多名教師考取認可語文學歷資格

 4、所有英語電視節目須配上英文字幕, 有助學習英文

 5、將來會考成績是考生的實質得分, 不再以拉曲線計算成績

 6、以普通話教授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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