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01-06] 副刊釆風.百家廊:剖析《英雄》的創作思路 放大圖片
《英雄》劇照——張曼玉飾飛雪
周 天
張藝謀的新片《英雄》的故事情節,評論家們求疵頗力,其實,《英雄》乃商業片,是不該用文藝片的標準來衡量的。一個導演,既下決心要拍商業片,他就必須按商業片的規律來操作。我們觀察《英雄》的故事情節,就必須從這個前提出發。
拍商業片,必須迎合觀眾的口味,這就規定了,它必須是俗的作品。這是一層規定性。
我們不妨來看看國外的商業片,最通常的模式是,或打打殺殺;或家族情仇、冤冤相報;或英雄加美人。從中國現代文學歷史而言,包括公案、黑幕、言情、武俠等類題材的鴛鴦蝴蝶派是比較早的俗文學。黑幕俗而過於低級趣味;公案作品要與外國的懸念劇爭高低,顯然力量有所不逮;剩下的就只有武俠和言情了。張藝謀是以導文藝片而知名的導演,當然還要顧及自己的身份,也不能弄到黑幕題材之類的俗不可耐的程度。近幾十年來,由於眾所周知的原因,鴛鴦蝴蝶派在大陸未能發展,而港、台出的兩位最大的俗小說家,果然一為金庸,武俠;一為瓊瑤,言情。張藝謀既要走俗的路子,也就必然難逃這個規律。這又是另一層規定性。
因此,在此類規定性下,若將題材進一步具體、落實,武俠乃是中國特有的國粹,再加題材本身的知名度問題,這樣,寫武俠而又落實到與秦王有關的故事,乃成為首選的題目,因為秦始皇在國內外有天然的知名度。特別是秦俑,作為「世界第八奇跡」,把秦始皇的知名度已經炒上去了,要爭取國外觀眾,不用秦始皇,豈非傻角!
用秦始皇而又加武俠,「荊軻刺秦王」最現成,無奈別人已用過了,不得不另起爐灶。然而又碰到了新的難處。一是秦王不能刺死,這是歷史,礙難改變;二是刺客又必然要有大本事,否則武俠情節難以展開,場面不好看。刺客既有大本事而秦王又不能死,就只能靠刺客自己放下屠刀了。要放下屠刀,則又必須為刺客找個冠冕堂皇的理由。那時尚無佛家,刺客難於立地成佛,於是,為了天下統一而放棄刺秦王,就是既冠冕堂皇而又合時宜的了。
原來,追根究底,《英雄》的故事情節,就是這樣硬編出來的。天要下雨,娘要出嫁;事有必至,理有固然。
俗文學與雅文學不同。優秀的雅文學的故事,往往是從作家的血管中流出來的;好的俗文學故事,也盡可以是硬編出來的。《英雄》的故事情節,再一次說明了這個道理。
我們應該指責張藝謀嗎?不!中國已經入世了,西方俗文化漸次打將進來,「狼來了」,袞袞諸公正在苦思冥想,考慮對策;張藝謀的《英雄》,另走了一步棋,考慮的是如何打出去的「試點」事宜。若論經濟上的本錢,張藝謀與國外大片的製作者,我曾說過,是「乞丐與海龍王比寶」,然而敢於背水一戰,不亦壯哉!倒是有權、有錢的袞袞諸公,如何壯其志而支持之,才真是值得研究、討論的題目。
張藝謀原是以拍文藝片知名的,我們的文藝圈子裡一向不大看得起俗文藝,突然改換門庭,有所得的同時,自然也會有所失,所以,《英雄》的主題,歌頌了放棄的英雄,裡面或者有著張導自己的內心獨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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